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8日將逐條審查《勞保條例》,處理政府撥補勞保財務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乙案,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今天(17日)表示,除了勞保政府撥補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外,也應明文承諾不降給付、打開投保薪資上限、合理改善財源。
工鬥指出,首先,勞保政府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外,亦應明文承諾不降給付。早在2024年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時,工鬥就曾到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呼籲不降給付也應有更明確承諾,或至少明文落於文字,以避免未來爭議。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2024年,187萬領取勞保年金的退休勞工,每人平均給付是1萬9344元,但其中有超過100萬人每月給付在2萬元以下,占全體領勞保年金勞工的53.6%;女性勞工月領2萬以下更是高達60萬人,占全體領勞保年金女性勞工的59.3%,實在難以維持老年生活,若未來還要降低給付,絕對會造成嚴重社會動盪。
其次,工鬥呼籲打開勞保投保薪資4萬5800元上限,建立投保最高上限調整機制。依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公式,是「最高投保薪資60個月平均×1.55%×勞保投保年資」,然而勞保最高投保薪資長年由勞動部制定,從2016年調升到4萬5800元以來,已有10年未調整,大幅限制了勞保年金給付金額。
工鬥表示,依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截至2025年10月,投保最高級距的勞工已經來到370萬人、占35%,經常性薪資平均也已經來到4萬8252元,最低工資也已經高達2萬8590元。等於是「基本最低工資和平均薪資持續提高,但勞保最高投保薪資上限卻持續鎖在4萬5800元」的情況下,已經有35%以上投保勞工,全部都塞在最高級距。是否應該要建立制度性的調整機制,甚至是明文入法,也應該是本次難得修法時,可考慮的方向。
最後,針對勞保財務改革,工鬥總工會也長年主張,應該應該透過增收富人稅或財富稅等方式,來讓勞保財務更加穩定,同時也加強社會重分配機制,縮減我國貧富差距。
另外工鬥也強烈呼籲,通盤檢討我國現行5人以下事業單位不用強制納保的規定,這與世界各國社會保險制度設計有明顯的落差。工鬥總工會仍主張,勞保投保制度應該要回歸事業單位只要有聘雇勞工,就應該強制成立投保單位幫受雇勞工投保的方向,這樣才更合理,也對於勞保財務和制度公平性更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