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無異議 立法院逕付二讀「特赦悶死癱瘓兒八旬母」建請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中)、副書記長王鴻薇(右)、立委陳菁徽(左)17日便表示,將以黨團全體立委名義,建請總統賴清德依《憲法》對刑事被告特赦。圖/中央社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中)、副書記長王鴻薇(右)、立委陳菁徽(左)17日便表示,將以黨團全體立委名義,建請總統賴清德依《憲法》對刑事被告特赦。圖/中央社

震驚社會的「長照悲歌」事件,八旬劉姓老媽媽因確診新冠肺炎,親手結束了照顧超過半世紀的重殘兒子生命,被判刑2年6月。由於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罕見地建議總統特赦,各界呼籲特赦的聲浪不斷,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1日)正式於立法院會提案,建請賴清德總統對此案行使赦免權;此案在立法院會宣讀後,全體立委皆無異議,因此全案逕付二讀,將待後續朝野協商。

法官證實政府失職:長照殺人案七年發生62件

國民黨團的提案援引了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的沉痛見解,指出劉姓婦人及其家人「均未能熟稔政府提供的相關社會福利措施,政府亦未適時轉介相關福利與制度」,導致照顧者長期獨自承擔重責和壓力。法官的論述明確點出政府在長期照顧政策上的失職。

提案也引述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的統計,自2018年至2024年七年間,台灣共發生了62件長照殺人案,平均一年將近9件,質疑政府若真正關注社會弱勢家庭,「悲劇會這樣一演再演嗎?」

呼籲總統立即特赦:強調赦免法無需等待司法確定

針對總統府先前「待司法程序結束後再議」的回應,國民黨團提案強調,根據《赦免法》的規定,特赦並不須要「受罪刑宣告確定方能特赦」。提案認為,如果賴清德總統願意特赦,即可刻宣布,不需讓年事已高的被告繼續深陷漫長的司法程序。

國民黨團提案具體建請總統行使赦免權:國民黨團指出,建請總統賴清德考量被告「情堪憫恕之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行使赦免權,宣告特赦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4號案件之被告。

同時,提案也要求衛生福利部深入檢討,儘速提出改善精進措施,落實長期照顧政策,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法院朝野無異議通過提案,顯示出跨黨派對長照悲劇和特赦呼籲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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