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能源轉型,自2016年起蔡英文政府積極發展綠電,然而當時依據環評法規定,光電設施除非位於法定重要濕地,否則光電開發無須環評。由於近年光電案臭不可聞,引發多項毀山毀林種電開發爭議,為此在民眾黨提案及國民黨支持下,以人數優勢三讀通過光電三法,卻也引發綠委、業者、環團的憂慮與不滿。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及《地質法》等修正案,確定擴大並加嚴地面型及水面型光電增設規範,明定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重要濕地、山坡地、水面型系統等10類案場或具一定規模者,開發前應實施環評。但本此修法對象為地面型光電,屋頂光電及附屬設施光電完全不受本次修法影響,亦即豬舍、雞舍及溫室屋頂架設光電無須環評,室內型漁電亦無須環評。
針對修法結果,民間團體有不同聲音,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及彰化環盟等20餘個環境團體及地方自救會等團體發起「接住崩落的光電」連署,倡議政府盡快修法加嚴環評標準,並畫設禁建區。
但長期倡議能源轉型的6家環團,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在立法通過後聯名發出聲明表示,這次修法禁建包括地質敏感區、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涵蓋範圍過大,不應全部禁建。
而太陽光電產業7大公協會也發表聲明,直指這是台灣能源轉型大挫敗,這項制度變動將波及95%的守法業者,RE100企業勢必面臨綠電稀缺、成本墊高壓力,可預期綠電價格會更貴,進而衝擊半導體、AI與出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動搖外資對台灣投資環境的信心。
7大公協會包括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GESA綠能暨永續發展聯盟─太陽光電委員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暨儲能品質安全協會及中華民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
另外,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昨日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此案,他表示,這項修法不利綠電發展,業者如有違法,該打就打、該抓就抓,這是必然要做的事情,但若因為少數違法的不肖業者,而限縮台灣綠電產業的發展,反而對台不利,尤其現在台灣正要大力發展綠電。
經濟部長龔明鑫答覆,他也覺得很遺憾,當初修法時,國民黨、民眾黨都有提案,經濟部有表達願意用國民黨版本來作為協商基礎,但很遺憾未被接受,最後是通過民眾黨版本,其內容「我們認為過度嚴格」。他也允諾,將在1個月內評估是否要再提出修法;並強調,一定要打擊非法、保障合法業者。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有網友以「為什麼環評團體會反對環評?」為題發文,表示「實在摸不著頭緒,打著招牌卻不幹招牌寫的事情」。下方網友留言說,「新台幣很香」、「你以為他們想嗎? 等藍白執政,就正常了拉」、「好幾個出來挺罷免,政治立場明顯」、「側翼附隨組織 懂的都懂」、「他們不是反對環評 是反對綠電環評 如果核能不用環評 他們第一時間就出來砲轟了」、「環評是口號 撈錢是生活 就跟党抗中是口號」、「光電環評擋到党的財路啊」。
其他網友也批,「十年過去 居然不需要環評 笑死人」、「到底是哪種建設不用環評 有夠扯」、「拜託 一定要溯及既往 斷民進黨的金脈」、「不需要環評,光電之前靠著党賺多少了ㄚ」、「業者為了賺錢什麼鬼話都能說」、「國家土地不用環評根本就是在出賣國土」、「下係下井」、「亂搞亂搞 搞爛台灣山林土地」、「還好台灣的國會不是民進黨多數 台灣還是需要制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