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法》管不到罷團金流!藍將修法納管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許宇甄(左)1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現行政治獻金法僅規範選舉活動,對於其他政治相關活動卻未有明確定義,無法可管;表示將提案修正政治獻金法第2條,將「罷免」等政治活動納入規範,終結罷免金流爭議亂象。圖/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許宇甄(左)1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現行政治獻金法僅規範選舉活動,對於其他政治相關活動卻未有明確定義,無法可管;表示將提案修正政治獻金法第2條,將「罷免」等政治活動納入規範,終結罷免金流爭議亂象。圖/中央社

目前《政治獻金法僅規範選舉活動,管不到罷免團體金流,藍委今天(18日)表示,罷團能在募資平台募資,但投票後剩餘金流不明,連支持者都撻伐,因此提案修正《政治獻金法》第2條,將「罷免」納入政治活動規範。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許宇甄今天舉行「終結選罷金流斂財,修正政治獻金法,罷免納入規範」記者會,質疑現行政治獻金法》僅規範選舉活動,對於其他政治相關活動卻未有明確定義,無法可管;兩人將提案修正《政治獻金法》第2條,將「罷免」等政治活動納入規範,終結罷免金流爭議亂象。

王鴻薇說,大罷免雖然結束,但有許多法規缺漏之處,例如罷免成為政治獻金法》化外之地,管不到早在去年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活動中,被罷者不能募款,但罷樑團體卻可以透過募資平台募款,且違法超額募資716萬,原先承諾罷免結束會公開金流並捐出剩餘款項,但至今無人交代,引起支持者撻伐;內政部說要修法,也是不了了之。

另外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的罷免團體,曾說要將帳戶信託,以呼籲各界捐款,卻遭會計師以違反《政治獻金法》為理由拒絕接案,甚至因募款疑慮,罷團分裂內鬥。王鴻薇表示,當時檢調單位都不聞不問,監察院也說對各種罷團募款「無法源可規範」。

許宇甄說,罷團金流失控,侵蝕民主根基。有的私設黨庫,或是要求把款項直接給廠商,再讓廠商以物資回流。罷團為了錢彼此猜忌,公開撕破臉,互相退群,搶聯署書等等。民主制度亮紅燈,有人利用罷團賺錢。罷團帳戶應該公開,而不是披著公民團體的外衣,在募資平台以認領、課金的名義,沒專戶、沒申報、沒審計、沒揭露。罷免一旦成案的衝擊力比選舉還高,但罷免募款卻不受管控,非常不合理。這已經不是個案,而是制度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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