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亮票遭求處重刑 羅智強怒轟民進黨:罷免失敗仍不願收手

左為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右為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取自羅智強臉書
左為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右為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取自羅智強臉書

針對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在7月 26 日全國大罷免投票中被控涉嫌亮票一案,台北地檢署於本月6日提起公訴,並特別指出趙少康「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處以重刑;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9日)於臉書上表達聲援,並公開質疑檢方的起訴是否為「奉旨辦案」的司法追殺。

事件發生於7月26日罷免投票當天,趙少康在離開圈票處後,被媒體捕捉到兩度展示選票的畫面。趙少康事後解釋稱,他是「一時失誤」,事前不知媒體使用長鏡頭定格拍攝,只想表示「有投票」而已。

不過,趙少康仍被北檢認定為涉嫌故意亮票,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趙少康「事後卸詞推託,態度顯不足取」,因此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因趙少康屬於羅智強選區,羅智強也出面聲援趙少康;羅智強說,趙少康在反惡罷期間全力投入並主辦大型造勢,其反罷免的立場早已「無人不知」,因此根本不需要藉故意亮票來表明心跡,不具備違法動機。

羅智強進一步指出,《公職人員選罷法》對亮票行為設有規定,應在投票人拒絕選務人員的制止或繼續亮票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然而,過往從未聽聞有人因亮票而遭判刑,如今檢察官卻執意起訴並要求從重量刑,讓當事人感到錯愕。

羅智強最後質疑,「這是否又是奉旨辦案,司法追殺?大罷免大失敗,民進黨還不甘願收手,要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到什麼時候?」他要特別呼籲社會應關注此案背後是否涉及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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