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周二(4日)三讀通過《刑法(雜項修訂)法案》,針對詐騙集團成員、招募者及「車手」祭出鞭刑重罰,主謀最少6下、最多24下,車手最高12下酌情鞭刑,試圖遏止2020年至2025年9月累計19萬起詐騙案、總損失38.8億新元(約台幣1240億元)的亂象。
新加坡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在二讀時強調,詐騙佔全體報案犯罪60%,單是今年(2025年)7至9月損失即達1871億新元(約台幣4.4兆元),金額「駭人聽聞」,相當於興建兀蘭醫療園區成本3.5倍。
新加坡《海峽時報》(The Strait Times)報導,法案源自3月裕廊集選區議員陳有明於內政部預算辯論的建言:一名克萊門地選區居民終身積蓄被騙光,質疑新加坡「對詐騙犯太軟」。沈穎周二回應,內政部經檢討納入鞭刑,並擴大適用於傳統詐欺。同時新增「設立或管理散布猥褻資料線上平台」罪,針對Telegram群組管理員、影片平台帳號持有者等;利用生成式AI製作未經同意親密影像亦明確入罪。
為「重新校準」多年來廣受爭議的鞭刑制度,法案取消8項罪行的鞭刑,包括《鐵路法》下阻礙車廂或危害乘客安全。沈穎解釋,這些罪行「不涉及故意傷人或重大公眾危害」,其他刑罰已足夠。現行96項可酌情鞭刑、65項強制鞭刑中,多數涉及嚴重性侵與暴力仍維持不變。
性犯罪部分則加重,向10人以上散布猥褻資料,最高監禁從3個月提高至2年;若受害者未滿18歲,加倍至4年。沈穎引述「SG Nasi Lemak」Telegram群組案(逾4.4萬成員分享本地女性及少女猥褻照),強調受害者「影像永遠在網上潛伏,終身難安」。
法案一出,國際人權組織罕見聯手開砲。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新加坡負責人Rachel Chen怒斥:「鞭刑是殖民時代酷刑,新加坡以『嚇阻』為名,行殘暴之實,違反《禁止酷刑公約》」。她批評車手多為經濟弱勢或被脅迫者,「用皮開肉綻換取銀行監管漏洞,治標不治本」。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直言:「38.8億損失確實驚人,但難道要用另一種國家暴力回應?新加坡標榜智慧國家,卻對18歲以上男性施加永久身心創傷」。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周三(5日)發表聲明:「深切憂慮新加坡重拾體罰,與現代刑事司法原則背道而馳」;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將於2026年審查新加坡報告時,把鞭刑擴大適用列為重點質詢項目。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社論則以《新加坡的鞭子與錢包》(Singapore's Whip and Wallet)為題諷刺新加坡在追求金融安全(錢包)與維持嚴刑峻法(鞭子)之間的矛盾:「一邊建AI反詐中心,一邊讓犯人皮開肉綻,這是21世紀的矛盾劇」。
新加坡外交部發言人反駁:「鞭刑經國會民主程序通過,國際無權干涉內政」。沈穎補充,鞭刑僅限18歲以上男性,由專業醫護監督,執行前後均有醫療評估,「確保人道」。
新加坡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慶文受訪時坦言,鞭刑對跨境詐騙集團威懾有限,「主謀躲在海外,挨鞭的多是本地小魚」。他呼籲同步升級AI反詐、加強國際執法合作。
法案將於2026年初生效。新加坡能否在「金融安全」與「人權形象」間找到平衡,全球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