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20至23日在北京召開,北京市公安局18日宣布,為確保四中全會會議期間北京地區的空中安全,10月19日零時起至10月23日24時止,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禁止升放氣球、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而無人機早在禁航之列。
北京市公安局強調,北京市行政區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北京警方表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所有者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2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到2萬元的罰款。
即使,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上述條例規定,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監護人也要被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無人駕駛航空器。
北京市公安局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法飛行,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