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真有共諜!揭高層洩密漏洞 賴辦諮議吳尚雨判4年交保 吳釗燮秘書何仁傑8年2月

總統賴清德時任副總統時的前機要吳尚雨涉倒賣台灣機密給大陸,圖為賴清德。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時任副總統時的前機要吳尚雨涉倒賣台灣機密給大陸,圖為賴清德。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5日)依速審速結原則,宣判綠營黨工共諜案。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因在審判中認罪,判處徒刑4年;另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判10年、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6年2月,前外交部長吳釗燮任內秘書何仁傑8年2月,全案可上訴。

吳尚雨因為認罪,於9月5日獲裁定以50萬元交保、8日辦保完成。由於吳辦保流程與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辦保的時序強碰,因此,未受到媒體關注。

此外,黃取榮等人不認罪。有人供稱,交付大陸情報工作人員的資料是拼湊現成的資訊、資訊根本不具情報價值,且對岸情工很好胡弄。法官未採信此證詞。

吳尚雨等人長期蒐集並交付總統、副總統出訪友邦行程,及外交決策等公務秘密與機敏資訊,涉危害台灣的國家安全。檢方先前對黃求處共18年6月、何9年以上、邱8年以上、吳5年以上之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檢警調查,黃取榮2017年起在大陸遭情工吸收,返台後發展組織並吸收邱世元等人;黃、邱分別收取607萬餘元、221萬餘元報酬。相關情資包含黨務內情、外交應變與高層出訪細節等資訊。

審理期間,4人一度羈押禁見;除了吳尚雨認罪、獲得交保外,其餘嫌疑人都否認犯行。合議庭今綜整通訊紀錄、資金流向及證人證述後作成上述量刑。院方認為,此案4人的行為涉及幫助對岸對台灣的認知、輿論作戰,對國安體系造成實質風險,量刑時除考量犯後態度,也兼衡職務敏感度與涉密層級。

學界人士指出,此事件凸顯政黨與政府幕僚的保密教育、任用審查與反情報機制仍待補強。國安單位則說,已研擬強化跨部會情資通報與人員忠誠度審查,盼防堵制度性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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