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8日下午以7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9日晚間對柯文哲、應曉薇2人交保提起抗告,高院今天(12日)下午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院重開庭。民眾黨發3點聲明表示,對比高院在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貪汙案,碰到柯文哲案卻出現巨大落差與不同標準,實難接受。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則哽咽表示,賴清德是總統,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她自己每天拜神,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
高等法院撤銷交保,民眾黨表示,對於該裁定,民眾黨深表遺憾,對比高院在陳怡君貪汙案中,合議庭今日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100萬交保理由,明確強調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法院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不僅違反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法院無罪推定原則的審判空間。然而如今碰到柯文哲案卻出現巨大的落差與不同的標準,「本黨實難接受。」
民眾黨指出,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清楚揭示,本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並強調羈押是侵害人權的手段,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認定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
民眾黨說,高院竟未考量本案已歷經超過8個月的審理期間,檢方聲請傳喚的重要證人均已交互詰問完畢,卻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嚴重侵害人權,亦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之要求。
民眾黨呼籲,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應本於獨立審判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裁定中明確釐清交保所定條件內容與範圍,並依高院發回的意旨補強說明並無羈押柯文哲的必要理由,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
柯媽哽咽:柯文哲是好孩子
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的消息傳回新竹後,柯媽哽咽著說,賴清德是總統,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她自己每天拜神,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
柯媽說,她已經80多歲了,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她所有的力量就是這樣。她也坦言,若兒子真的再度被收押,心裡真的很捨不得。她也多次強調,柯文哲是好孩子,絕不會貪汙;「學校老師你去問,都知道他是好學生。」
柯媽表示:「已經跟我們拿了7000萬,還要怎樣?」雖然還不知道最終結果,但她只能祈求神明保佑,她也強調,她們家是小康家庭,並非企業家或權貴,但一直教導孩子要正直做人:「我們沒有做壞事,你要誣賴就去說吧!」法官、檢察官都是有學問的人,關了1年多了都找不到證據,找不到證據還要一直查,要查到有才會高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