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溢誠/台灣青年聯合會董事長
在台定居的14萬名陸配,本是穩定台灣家庭社會的柔性力量。然而,賴清德上台後卻把他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的獵巫對象,不僅以莫須有的罪名限制其言論自由、將3位網紅陸配驅逐出境。今年4月,內政部更是強人所難,要求所有陸配在3個月內提交「喪失原籍公證書」,否則將被註銷台灣戶籍與定居資格。
日前,內政部搬出國籍規定,以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未提交放棄大陸籍證明為由逕行解職。殊不知,兩岸之間硬套國籍規定,肯定有所爭議,依《中華民國憲法》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並非兩國。民進黨政府以行政解釋之名,強行偷渡「兩國論」法理台獨之實,也就是說,把陸配鄧萬華當成外國人,而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指涉的大陸地區人民,不僅違法亦違憲,已構成對人民任公職權利的實質性剝奪。
何況,民進黨政府逼迫鄧萬華放棄大陸戶籍和國籍,前者戶籍要放棄還能辦理,後者根本做不到。因為倘若大陸公務機構允許鄧萬華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那不就等於承認兩岸是兩國,反倒坐實了賴清德的「兩國論」。是故,大陸一定不會配合演出,國台辦早已官宣,民進黨政府出於台獨本性和政治私利,區別對待、刻意刁難數十萬大陸配偶,乃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迫害。
由於大罷免、大失敗,傳聞823之後,卓內閣可能改組,生雞蛋沒有、拉雞屎一堆的內政部長劉世芳為了保住官位,甚至更上一層樓,力求表功,站在反中抗中第一線,內政部完全沒把台灣人民權益放在眼裡,對陸配步步進逼,負責兩岸事務的陸委會還替他背書,藐視憲制性規定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兩岸定位與人民權益,危害兩岸關係甚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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