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不肖光電業者近年來在大樹區國土山坡地違法開發,令民眾擔心颱風來臨恐滅村。橋頭地檢署偵辦此案,認為林姓、吳姓2人涉犯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嫌,向橋頭地院聲押兩人獲准。
此事緣由國民黨柯志恩接獲民眾陳情,到大樹區會勘才爆出此事。高雄市政府獲報後迅速處理,表示已經於今年五月已要求業者停工,並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以及移送檢方偵辦。
橋檢檢查長張春暉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召開專案會議,並主動分案深入追查,承辦檢察官於6 月23日偕同水利局水保人員勘察現場,查明廠商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計畫,致生危害水土流失情形,並調閱相關資料,偵辦此案。
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人員,於7 月22 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該能源公司、營造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到庭。
經檢察官嚴維德、蔡婷潔等人訊問後,認爲林姓、吳姓2人涉犯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擅自在公有山坡地從事開發行為罪嫌,及《水土保持法》之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致生水土流失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外,負責水土保持業者的蘇姓員工以10萬元交保,黃姓、林姓員工均以8萬元交保。專案小組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