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思平台】兒虐修法    民進黨表面支持實質反對

苑丹東/時事觀察員

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明訂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幼童者,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同時也修正第286條,強化傷害幼童的刑責。立法初衷明確而正當,旨在以更嚴厲的法律防止「剴剴案」等幼童受虐事件,獲得社會普遍認同。

民進黨在兒虐法立法表現令人錯愕

然而,民進黨立委卻在立法過程中前後立場不一,令人不解且引發諸多質疑。 民進黨團在二讀階段明確投票反對,至三讀階段卻選擇集體棄權、不投票,然而在法案通過後又急著至議場拍照宣稱「支持」,這種表面支持、實質反對的態度令人錯愕。

民進黨立委辯解稱,之所以反對是因為刑法條文對「故意」與「過失」的區別未妥善處理,導致若通過國民黨、民眾黨提案的再修正動議,可能造成「傷害兒童但致死」的行為反而比「故意殺人」更重之荒謬結果。

然而,此番辯解明顯混淆視聽。首先,本次新增「虐殺嬰幼兒罪」旨在加重對惡意凌虐幼童者的懲罰,凸顯此類犯罪的極端惡性與社會危害性。此項修法的精神與國際普遍共識吻合,即對弱勢且毫無自保能力的嬰幼兒加強保護。民進黨團卻選擇聚焦於文字細節,以「故意」與「過失」差異的概念差異試圖掩蓋其反對更嚴厲刑罰的真實意圖,令人質疑其真正用意是否為單純政治鬥爭,而非實質關注幼童安全與權益。

各政黨應避免為反對而反對

其次,民進黨團所謂「可能導致刑度倒置」的疑慮,根本不存在現實操作的可!乏應有的誠信與負責態度。這種為反對而反對的心態,正是今日台灣政治生態亟待革除的頑疾。

期盼未來各政黨能盡量摒棄政治操作的思維,以誠實與務實回應民意,用真正保護弱勢兒童的行動贏得社會的信任,而非淪為政治秀場上的演員!(本文為作者觀點,與啟思民本基金會無關。)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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