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抽血案教育部認「已達解聘要件」!台師大2周內需重審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受害學生代表簡奇陞(前)17日在教育部受訪表示,對會議結論感到滿意,並說教育部稍早宣布的7點共識,就是她們一開始提出的訴求,「每一點都是我們期待的」。圖/中央社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受害學生代表簡奇陞(前)17日在教育部受訪表示,對會議結論感到滿意,並說教育部稍早宣布的7點共識,就是她們一開始提出的訴求,「每一點都是我們期待的」。圖/中央社

台師大爆發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研究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今天(18日)表示,事涉校園霸凌,台師大對周姓教練處分落差太大引發外界爭議,根據教育部今日召開「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第1次臨時會議」,認為已達解聘要件,該校教評會須於2周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教育部表示,審議委員會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做出的決議後,認情節重大,業命學校校教評會於2周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教育部表示,「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檢視學校調查小組調查報告後,認本案對被行為人所為之身心造成侵害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要件。學校三級教評會未依調查報告解聘周姓教練,論理不明,已命學校校教評會於2周內依規定,重新就本案有權勢不對等、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侵害程度、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及行為次數、頻率等事由,逐一釐清檢視,並另為適法決議。

教育部表示,為保障學生申訴權益,教育部昨日已設立單一申訴窗口,並將主動聯繫學生,同時已將聯絡資訊提供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轉知陳情學生,確保學生獲得及時且妥適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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