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昨天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憲政體制」,引發在野強烈反彈。前國大代表鄭麗文今天(30日)表示,她跟賴清德曾一起擔任民進黨國大代表,是民進黨修憲工作小組召集人,當時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正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所以賴清德是一個妥妥的統派,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
鄭麗文今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賓州大學憲法學博士葉慶元今日舉行「反撕裂、反惡罷」記者會,批賴清德以「團結」之名,行撕裂國家、挑動對立之實。
鄭麗文表示,她曾跟賴清德一起擔任當年民進黨的國大代表,是民進黨修憲工作小組召集人,民進黨的修憲版本就是她寫的,她當年和游錫堃、吳乃仁與國民黨代表共同完成所有修憲協商;賴清德昨天不斷提到的野百合運動,鄭就是野百合運動最具代表性的學運領袖,「我講這句話,沒有一個野百合世代可以挑戰。」
鄭麗文說,非常遺憾,賴清德昨日演講錯誤百出。首先,賴清德說「中華民國制憲沒有台灣代表參與」,總統府發言人還硬坳說,賴清德的意思是,當年的台灣制憲代表並非普選產生。「但請偉大的總統告訴大家,全世界哪一部憲法的制憲代表是普選產生的?」當年美國制憲會議在費城召開,並非選舉產生,且當時美國只有13州,難道後面成立的州都不應該成為美國的一部份?日本憲法甚至還是美國人寫的。
鄭麗文指出,當年代表台灣參加制憲的人,都是台灣赫赫有名的在地政治領袖,且都通過民主程序。賴清德或許不知道,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台灣就舉行地方選舉:宣誓效忠中華民國的200多萬台灣公民舉行普選,產生台灣的鄉鎮市民代表;再由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產生各縣市參議會;各縣市參議會再投票產生省參議會;各縣市民主選舉產生的議會以及各代表協會組織,推舉台灣制憲代表。換句話說,台灣制憲代表是公民代表、公民團體推舉出來的,最後再由台灣省參議會投票決定。
鄭麗文強調,這些制憲代表不是國民黨指派的,也不是當年中國大陸指派的,而是台灣完備的民主程序之下產生的代表,這剛好推翻賴清德一直想透過《舊金山和約》所說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因為當年戰後台灣馬上透過民主選舉產生制憲代表,行使國民主權,參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如果按照賴清德的邏輯,賴只能當統派,當不成獨派,他狠狠打了自己的臉。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修憲,是由台灣普選的國民大會代表參與,鄭麗文說,因為賴有參與,所以賴承認了「修憲後的《中華民國憲法》」,但這是鄭麗文跟賴清德等人一起修的,修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而增修條文前言就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所以賴清德「跑不掉了」,因為這就是賴清德所說的,行使台灣的國民主權。
鄭麗文說,就算賴清德只認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那賴清德也是一個「妥妥的統派」,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從憲法制定的那天,到修改的那天,再到今天,《中華民國憲法》都是「一中憲法」。當時會這麼寫,是因為前總統李登輝當年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除之前,先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公布《國統綱領》,就是害怕《憲法》修訂以後變成「台獨憲法」,因此在美國要求下成立國統會,宣誓國家統一的立場。
趙少康:談憲政卻只針對立院 格調低乃國家悲哀
此外,趙少康在臉書表示,賴清德第三講主題「憲政體制」,通篇卻只針對立法院而來,「出了一位格調這麼低的總統,真是國家的悲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參政權,罷免只是民主的一部分,卻被賴清德誤導為「更大的民主」。中肯的說,小罷免是淘汰做不好的人,補救民主缺失,但是無差別的大罷免卻是顛覆民主、憲政逆流。
趙少康今在記者會上出示蔣介石跟18位台灣制憲代表的合照,打臉賴清德昨天在演說中宣稱台灣人沒參與制憲的說法完全不顧史實,扭曲憲政發展。
另,出席記者會的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更擔心賴清德對憲政民主認識的偏差,凸顯他只想搞個人專制獨裁。他點出,18位代表台灣參與制憲會議的人,包括第一屆台灣省參議會副議長李萬居,他是台灣民主前輩,柯文哲曾經特別到雲林參訪李萬居故居,賴清德居然敢在公開演講中一筆抹煞這段歷史,還有什麼做不出來?
對賴清德指控立法院通過的七項法案違憲,黃國昌用「令人毛骨悚然」來形容,賴清德不只是三軍統帥,簡直把自己當太上皇、大法官,把台灣民主送進加護病房,選輸發動無差別大罷免,只是要遂行一黨專政目的。
出席記者會的羅智強就是這場大罷免的受害者,他嘲諷賴清德昨天說「不是表決多數贏」是民主新解,必須賴清德說你贏才可以。羅智強也駁斥大罷免是更大民主的說法。去年他在大安區拿了53%選票當選立法委員,如果應該是用54%選票罷免他,才是更大的民主,現在卻是25%的人就可罷免他,這是對投票給他的大安區選民最大的羞辱。
美國賓州大學憲法博士葉慶元律師則在記者會上強調,總統擁有大法官提名權,卻公開指控立法院通過的七項法律違憲,失了總統高度。他警告,行政權獨大下,台灣正走向專制獨裁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