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于北辰於2023年5月在網路政論節目中,以「漢奸、台奸、敗類」等語辱罵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張不滿名譽受辱,向于北辰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一審判賠20萬元,案經雙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25日判于北辰應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張延廷、于北辰都曾經擔任軍職,張曾任空軍官校校長,于北辰是陸軍少將退役。張延廷於2023年5月26日出席網路政論節目《下班瀚你聊》,對於大陸若對台動武的可能性分析指出,陸方若採取快節奏攻勢,約兩天可攻陷台灣,寬鬆估算則為四天。他並指出,這是根據中共過往軍演狀況做出的軍事推演。
不料兩天後,于北辰在三立新聞網政論節目《94要客訴》中回應此事時,怒斥張延廷為「漢奸、台奸、敗類」。張延廷認為,此舉已嚴重損害其名譽與社會評價,於是提起民事訴訟。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于北辰發言內容確屬對張延廷個人做侮辱與人格攻擊,構成名譽權侵害,判于須賠償20萬元。雙方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二審指出,「漢奸、台奸、敗類」為極具貶抑性質的負面詞彙,尤其「漢奸、台奸」帶有叛國與出賣國家的含意,與「賣國賊」無異,已超出評論界限,對張延廷個人名譽構成實質侵害。
法院考量雙方的財力、社會地位與言論影響力後,認為一審所判賠償金額已屬適當,於是駁回兩造主張。于北辰得賠償張延廷20萬元。
此次司法判決也引發輿論,以及對評論員在政論節目發言的界限與內容,不能涉及個人名譽的攻擊,需小心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