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偽造文書案,於今(16日)偵結起訴,北檢指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是罷免案的主導者,她涉嫌動員黨部志工到北市黨部違法抄寫罷免綠委吳沛憶、吳思瑤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有黃呂錦茹與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以及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等五人被檢方起訴,而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罷免吳沛憶領銜人李孝亮則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黃呂錦茹被指控涉入罷免綠營立委的「偽造連署書」案。北檢於4月17日搜索台北市黨部,經約談後,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曾繁川等四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原先裁定初文卿與姚富文兩人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及曾繁川則無保請回,但檢方針對黃呂錦茹的部分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於24日撤銷了北院的原裁定,並發回北院重新裁定,北院在4月25日上午10時重新召開羈押庭,並於下午1時左右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北檢於今天正式偵結,除曾繁川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外,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以及賴苡任等五人皆被北檢依照偽造私文書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北檢指出,黃呂錦茹為本案的罷免案主導者,負責指定被告賴以任等人組織罷免吳沛憶和吳思瑤的團體,並至少每週主持一次會議,討論罷免案的推動及對外宣傳。她實際決定本案的罷免期程規劃,並指示罷團幹部劉思吟和賴以任於2月5日和6日連續兩天提交罷免申請案。
檢方指控,在中選會通知罷免吳沛憶案因備補領銜人張延廷未設籍滿4個月恐被退件後,黃呂錦茹考量到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可能在第一次的罷免申請案被退回後向中選會另外提出罷免吳沛憶的申請案,因此她決定立即重新提出吳沛憶的罷免申請案,原本打算於2月7日提出吳思瑤的罷免申請案,不過因作業延誤,最終在2月8日提交。
檢方表示,她承諾提議人名冊將由國民黨北市黨部負責,並知曉依據擺攤蒐集提議人名冊的經驗,顯然無法在一天內蒐集到達法定數量的提議人名冊,因此被告達成共識,由黨部以抄寫方式偽造提議人名冊供新的領銜人使用。
檢方指控,黃呂錦茹指示處理後續提議人名冊相關事宜,並動員黨部志工到北市黨部進行抄寫。此外,她還指示尋找新領銜人和備補領銜人,並親自面談新的領銜人。
北方還指出,黃呂錦茹、姚富文、初文卿、劉思吟、林叡及賴苡任於 114 年 2 月 6 日 9 時許起,先後抵達黨部,由賴苡任指導在場之不詳志工如何抄寫名冊。
此外,針對劉思吟、林叡、滿志剛等 3 人,北檢認為他們均係犯刑法第 216 條、第 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 條、第 20 條第 1 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決定緩起訴處分。而兩案的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皆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表示,她支持黃呂錦茹透過法律程序討回清白,但既然黃呂錦茹已經被起訴了就不要再續押,尤其她因為年邁且身體有狀況,甚至之前還傳出有被刻意針對的狀況,「希望不要續押,讓黃呂錦茹趕快返家調理身體」。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