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病假逾5月合法?銓敘部回應:依法可請一年

監察院長陳菊(圖)請病假已經超過5個月,國民黨立委5日關切還可請多久。圖/取自陳菊臉書
監察院長陳菊(圖)請病假已經超過5個月,國民黨立委5日關切還可請多久。圖/取自陳菊臉書

監察院長陳菊已經請病假超過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5日)在立法院司法委會質詢時表示,五院院長級政務官請長假引發國人關注。銓敘部政次懷敍則表示,公務員病假有28天,如請滿28天但還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陳菊因治療腦血管阻塞在高醫住院、復健中。吳宗憲今天先問行政院人事總處:院長級別的政務官,人事問題由誰主管?人總表示,監察院院長是總統任命人事職權,相關人事由考試院主管。

吳宗憲再問:過往是否曾有院長請假5個月這麼久的紀錄?考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沒有這個印象」。吳又追問,主官院長級請病假可以請多久?銓敘部政次懷敍答詢表示,依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病假有28天,如請滿28天,還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請1年,身體好了有醫師證明,就可以回來上班,這套規則是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28日。「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但銷假上班1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今年4月時陳菊已經申請延長病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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