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評論】立院自廢武功    教育部有機會轉型洗腦部

教育部長鄭英耀(左)公開表示,不鼓勵,甚至是禁止、反對台灣學生到大陸進行國際交流。圖/中央社
教育部長鄭英耀(左)公開表示,不鼓勵,甚至是禁止、反對台灣學生到大陸進行國際交流。圖/中央社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中小學生及大學生不應該只會想到去中國進行國際交流,「以現在來講,我不鼓勵,甚至是禁止、反對」。這在賴清德總統將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為我國領土範圍的「大陸地區」,自行改為「境外敵對勢力」的「敵國」後,身為務實台獨政權一員的教育部長,自當就主管事項積極貫徹「德意志」。

決定限制兩岸交流是立法院的權限

目前教育部雖然還未發出學生赴大陸交流的「制禁令」,但即使發出了,相信會像之前交通部觀光署限制旅行業招攬團客到大陸旅遊一般,就算沒有指明其限制的法源依據何在,也已讓業者不敢違逆。觀光署後來在立委和輿論的逼問下,雖「找出」了所謂的法源依據,卻也是歪曲法律和法規命令的解釋與適用。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九項明定「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或於兩岸互動有重大危害情形者,得經立法院議決由行政院公告於一定期間內,對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採行禁止、限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但情況急迫者,得於事後追認之」,亦即要對兩岸交流「採行禁止、限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時,雖可不經法律修正之程序,但仍應在立法院議決後,再由行政院訂定具體的辦法或措施。

鄭英耀很可能不知道有上述規定的存在,就算知道,但已有了赴大陸旅遊團客的禁制令的前例。何況,藍、白立委在立法院席次雖屬多數,但他們大多不知道有此規定,或即使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的權限遭侵犯。因此,前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交流所規定的進、退與警示,由於立法院無能或無意行使決定的權力,於是就放任行政權為所欲為。

台獨政權違憲違法即是民選獨裁制

我國實質具有最高行政權的總統固然是直選產生,具國會地位的立法院亦是由人民選出立法委員組成。但當總統推出的政策是違憲與違法,立法院也無能力監督與制衡行政權,甚至還默許行政權侵害立法權時,自由民主實質上已轉型為「民選獨裁」體制了。同時,民選獨裁政權讓民眾不知身在此體制中或無能反抗的伎倆,就是以權力為後盾的威嚇和洗腦。

我國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制定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展開兩岸交流的法制,就是要透過交流逐步達到兩岸間之國家統一。因此,憲法增修條文對國家統一前的兩岸關係,界定為中華民國是世界上唯一的「中國」,而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領土最大的一部分,只是目前為中共統治的「政治實體」。

賴清德自去年上任總統時,就違憲認定大陸地區是另個「國家」,同時也組成了務實的台獨政權。賴清德就任總統將滿一年,日前也傳出行政院有部分的部會首長將異動,而鄭英耀此刻積極貫徹「德意志」,想必還有機會將教育部轉型為「洗腦部」。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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