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周三(14日)裁定,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拒絕公開與輝瑞藥廠(Pfizer)執行長布爾拉(Albert Bourla)的簡訊內容,違反「透明度」原則。此判決對歐盟的透明度與責任制產生重大影響,並重創馮德萊恩的公信力。
《POLITICO》報導,這起被稱為「輝瑞門」(Pfizergate)的案件始於2021年,當時馮德萊恩與布爾拉通過簡訊協商,促成歐盟與輝瑞簽訂價值數十億歐元的疫苗採購協議,涉及多達18億劑輝瑞BNT新冠疫苗,為歐盟最大一起疫苗交易。當時媒體要求公開這些簡訊內容,但歐盟委員會以「簡訊不屬於需存檔的正式文件」為由拒絕。2022年,《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及其前布魯塞爾分社社長對此提起訴訟。
#Pfizergate verdetto del Tribunale #UE: la Commissione ha sbagliato a rifiutare la pubblicazione di sms con cui #vonderLeyen negoziava l’acquisto di #vaccini #Covid col Ceo di #Pfizer: violate le norme di trasparenza.
— Martina Pastorelli (@CathVoicesITA) May 14, 2025
Autentico scrupolo o preparano la successione di Ursula? pic.twitter.com/SODps4Drsu
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周三裁定,歐盟委員會「未能合理說明為何認為這些與新冠疫苗採購相關的簡訊不含重要資訊」,並強調委員會不能僅聲稱未持有文件,必須提供可信解釋,讓公眾與法院理解文件無法找到的原因。法院認定,簡訊在政策制定中屬於官方溝通,應受透明度規範,駁回委員會的立場。
此案核心在於簡訊是否應視為需公開的「文件」。透明度倡導者與外部觀察家認為,「涉及決策的簡訊」應與其他官方溝通方式受到同等對待,但歐盟委員會堅稱簡訊不適用。荷蘭自由派議員范德瓦勒(Raquel García Hermida-van der Walle)讚揚此判決為「透明度的重大勝利」,強調:「民眾有權知道決策如何形成,這是民主的基石,即使是透過簡訊」。
2021年4月,馮德萊恩在《紐約時報》採訪中首度透露與布爾拉的簡訊存在,稱其建立「深厚信任」,促成疫苗交易。此後,委員會在盧森堡法院聽證會上辯稱,簡訊內容無足輕重,故未存檔。此案對馮德萊恩構成法律與政治雙重難題。她親自簽署歐盟最大疫苗合同,同時領導負責執行透明度與問責原則的機構。法院裁決對她的第二任期帶來重大的尷尬,因她甫於數月前公開承諾捍衛透明度與效率。
此案為其批評者提供政治彈藥,可能影響其領導威信。歐盟委員會回應稱:「透明度對委員會及馮德萊恩主席至關重要,我們將嚴格遵循法律框架,決定後續步驟」。專家預測,此案可能推動歐盟修訂相關法律,明確將數位通訊納入透明度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