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對於未停讓行人導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至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職業駕駛團體12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此交通政策有違比例原則,且針對「駕駛人」,建議提高「行人闖紅燈」裁罰金額至1萬8000元,將邀請相關團體5月19日前往交通部抗議。
交通部統計,去年有83名行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死亡,約占行人死亡人數2成。為告別行人地獄,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
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發表聯合聲明說,指交通部無能,拿人民當提款機。聲明共有五點,包含交通政策有違比例原則,及有針對性針對駕駛人。其次,建議提高「行人闖紅燈」裁罰金額至1.8萬元,起到警惕作用。
聲明三,重要道路路口,加強員警駐點查緝行人違規闖紅燈之行為。聲明四,加強教育行人行經行穿線,違規闖紅燈罰則的標示。最後,全面落實改善交通號誌「人車分流」機制,解決都會區人車爭道的問題。
聲明也籲請請交通部長,予以重視採納建議意見,並立即召集相關團體,辦公聽會,聽取民眾的意見,且法律以人為本,不要再草芥人命!
警方認為,請大型車與小型車的駕駛人互相禮讓,尊重彼此的路權,行經路口不搶快,民眾行經路口也依規定行走人行道,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