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於5月20日施行,這是大陸首部專門針對民營經濟發展制定的基礎性法律。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鄭備8日在國新辦記者會上表示,該法強調法治保障和公平競爭,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是民營企業「安心發展的定心丸」。
根據大陸司法部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單位指出,這部法律在今年4月30日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表決通過,內容包括保障民營經濟組織的平等市場准入、保護經營自主權與財產權、鼓勵參與國家重大工程等多項條款,標誌官方重申「兩個毫不動搖」支持民營經濟的基本政策首次入法。
鄭備指出,法律明確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數據、土地等要素資源,並參與公共服務項目。同時,國家將落實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現「非禁即入」的原則。
為強化民企在國家重大工程與新興產業中的角色,大陸國家發改委已推出一批涵蓋核電、鐵路、工業設備更新與循環利用等領域的項目。數據顯示,今年前4月,1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下項目中,民營企業中標率超過80%,中標比去年同期提升5個百分點。
此外,今年大陸將在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領域推出總投資約3兆元的項目,民營企業將可依法參與。
在高新技術與新興產業方面,金融監管部門強化科技金融服務,設立74支私募股權基金,在18個城市推動科技企業並購貸款。截至今年第一季,大陸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貸款餘額達17.7兆元,年增20%。
同時,鼓勵知識產權融資、提供擔保計畫與保險補償試點,累計提供超過1兆元的風險保障。
針對以中小民營企業為主的外貿與內需領域,官方已推動短期出口信用險、跨境電商保險等新模式。今年首季外貿保險承保額已超過2400億美元。在內需方面,信貸政策將側重於零售、餐飲、文旅、教育、養老等服務業民企。
為回應大陸民營企業長期反映的執法亂象,《民營經濟促進法》亦規定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機制與企業聯絡點,受理亂收費、亂罰款、違法查封等行為舉報,並強化異地執法協助制度。
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被外界視為在經濟復甦乏力、民企信心不足背景下,大陸中央試圖釋放強化民營經濟信心與穩定市場預期的重要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