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台灣雇主協會)日前揭露,高達9成民眾不滿勞動部現行移工政策,其中「鼓勵外籍移工在台生育」支持度墊底,有91.4%不同意。協會形容,台灣已被外籍移工視為「懷孕天堂」。而勞動部在回應網友的貼文時稱,外籍看護不適用《勞基法》,法規上「產假不需要給薪」,事實是「不能勝任工作時雇主可以合意解約」,卻被許多網友質疑,「所以說不合意怎麼辦?到現在還不敢回答這個問題」。
根據《CTWANT》報導,一名雇主因半癱母親需要攙扶翻身,家人4月中開始聘請外籍看護,孰料看護工作期間頻繁疲倦、動作緩慢,始終否認懷孕,直到9月底才坦承疑似懷孕,就醫發現已懷胎6個半月,隔日遭仲介帶離。雇主表示,聘僱看護每月花費逾3萬元,重新聘僱還須支付2萬多元仲介費,甚至可能負擔原看護每日350元安置費。由於更換外看需等待3至4個月,長照資源又無法立即銜接,弟媳被迫停工照顧母親及3名孩子。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雇主不得以受僱者結婚、懷孕、分娩、育兒等為由予以解雇。第38條第1項規定,雇主若違反第11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若外籍看護不願解約、想在雇主家待產,雇主得提供7日全薪產檢假,經診斷需安胎休養者還能請安胎假,安胎假併入病假計算,一年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又因家事類移工不適用《勞基法》,8週產假原則上無薪,實際產假工資依雙方勞動契約辦理。
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台灣種種制度不僅保障外籍移工的工作權益、安置庇護,還能享有完善健保醫療,早已是口耳相傳的「生育聖地」,甚至有不少移工在社群「食好鬥相報」相約來台生育。為防止類似亂項擴大,協會主張恢復入境妊娠檢查。
台灣雇主協會也提出8大改革訴求,包含健全違規處理與汰惡機制、改革就業安定費、建立看護快速釋放名額及替代照護制度、檢討公平招募與零付費政策、推動合法聘僱獎懲並行、建立財務透明機制、公開查緝績效,以及研議《外國人事務特別法》與跨部會專責統籌機制。協會強調,台灣需要外國勞動力,但政府不能只重視引進人數,卻忽略合法雇主、失能家庭及產業承擔的成本,呼籲以權責清楚、依法行政及照護不中斷為改革原則。
有網友對此發文質疑,外國看護懷孕,台灣雇主要提供7日全薪產檢假、8週全薪或半薪的產假,台灣人懷孕福利有這麼好?勞動部在下方澄清:「不要再造謠了,外籍看護不適用勞基法,法規上產假不需要給薪,事實是:不能勝任工作時雇主可以合意解約。」
然而,「合意解約」成網友爭論的點,質問勞動部,「所以說不合意怎麼辦?到現在還不敢回答這個問題」、「問題就在合意兩字,若懷孕方堅持不解約,雇主是否就得同時照顧懷孕外勞和原本就需要長照的家人?」、「你以為你撿到槍? 事實你是小丑」、「合意是怎樣,我們自己勞工都沒辦法合意了」、「合意要雙方都同意ㄟ,勞動部你在睜眼說蝦話」。
網友質疑,「也請勞動部回答,外勞在安置中心的費用是她們自已付錢的嗎?外勞寶寶在安置中心的費用誰出的?」、「合意解約不可笑嗎,以後全台灣公司都必須『合意』終止勞僱契約」、「勞動部說別人造謠,但不願意解釋合意二字」、「出來闢謠,到最重點的疑問直接搞消失不回應」、「看看我國的勞動部這啥鳥樣子,說完自己想說的下面質疑全部不敢回」、「製造業的外籍移工總有適用了吧?所以工廠雇主就比較倒霉囉,體檢開大門不用驗孕,簽了約的懷孕家事移工誰跟你『合意』解約?當人民都智障」。
此外,台灣已被外籍移工視為「懷孕天堂」一事,引發社群平台Threads熱議,有網友直言,「聽說抖音上更多這種教戰手冊,安置所其實全台只有38個名額,卻有大量的印尼人因此湧入,加上他們最近大火災,申請數量暴增,最後就是有一般家庭買單,雖然政府說沒有義務養他們沒錯,可無法解僱他們,否則會被罰150萬,等於變相勒索,這些長照家庭很多都是跟你我一樣的上班族,本來就三明治族了,現在多了一個寄生家庭,還要幫他們裝冷氣、付食宿費,就算你運氣好撐過了,要換一個還要2萬塊,初期費用20萬全打水漂」。
其他網友也說,「政府開放移工不應該把問題丟給人民處理」、「寧願拿錢養外勞也不願意照顧自己國家的老人」、「台灣人怎麼不先照顧自己人呢?真的很不ok」、「移工懷孕即遣返,還要賠償雇主的損失」、「外勞都在短影音發布把台灣人當盤子」、「謝謝民進黨」、「台灣就是東南亞的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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