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禁按喇叭5年 11月起實施最高罰款500人民幣

大陸深圳市將從11月實施全市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為期5年。圖/取自《人民日報》
大陸深圳市將從11月實施全市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為期5年。圖/取自《人民日報》

大陸深圳市將從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全市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每天24小時、全市所有道路原則上禁止汽車鳴喇叭,措施有效期至2031年11月1日,為期5年。違規駕駛人將面臨30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若1年內違規達3次以上,從第3次起每次罰款提高至500元,赴深圳自駕的台灣及香港民眾,務必留意當地交通規定。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與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聯合發布通告,為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與居住環境,決定自11月1日起,在深圳市全境所有道路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每天從凌晨0時至深夜12時全面管制,實施期限為2026年11月1日至2031年11月1日。

依據通告,駕駛人若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路段違規按喇叭,將依相關法規處以300元罰款;若1年內違規次數達3次以上,從第3次起,每次罰款500元。這項措施並非只針對住宅區、醫院或學校等特定場所,而是擴大至全市所有道路。

哪些行為容易違規?連按、長按都要注意

深圳交警提醒,駕駛人應避免將喇叭當成催促其他用路人的工具,尤其在交通壅塞、路口或人車密集處,更不能因為一時心急而任意鳴笛。

常見的不當鳴喇叭行為,包括短時間內連續按喇叭、單次鳴笛時間過長、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催促行人或已停車禮讓的車輛,以及在道路塞車、排隊等候時因不耐煩而按喇叭。此外,在住宅社區、醫院及學校等場所利用喇叭呼叫他人,也可能違反相關規定。

不是完全不能按 3種情況可鳴笛示警

不過,深圳的禁鳴措施並非完全禁止所有鳴笛行為。根據官方政策解讀,為兼顧行車安全,遇到特定道路環境或緊急狀況時,駕駛人仍可依法鳴喇叭示警,主要包括以下3種情況:

一、行經視線不良路段。車輛接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由於可能存在視覺死角,無法及時掌握對向來車或行人動態時,應減速慢行,並以鳴喇叭方式提醒其他用路人。

二、準備安全超車。駕駛人確認符合安全超車條件,準備超越前方車輛時,可依規定透過方向燈、遠近光燈交替或鳴喇叭等方式示意,並確認安全距離後再進行超車。

三、遭遇緊急危險情況。若突然出現可能造成車輛碰撞或人員受傷的緊急狀況,且鳴喇叭有助於提醒其他用路人、避免或減輕危險時,可以鳴笛示警,但仍應同步採取減速、煞車、停車或閃避等措施。

此外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得依相關規定使用喇叭或警報器;經部隊車輛管理部門核准安裝警報器並懸掛部隊號牌的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且遇交通受阻時,也有相應的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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