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修正三讀通過 65歲以上長者「排富」補助健保費

20261016立法院16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意味著,由中央「有條件」補助65歲以上免健保費。立法院長韓國瑜(右)在法案三讀後敲槌。圖/中央社
20261016立法院16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意味著,由中央「有條件」補助65歲以上免健保費。立法院長韓國瑜(右)在法案三讀後敲槌。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16日)審議由民眾黨團提出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 65歲以上長者的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排富」全額補助。最終在藍白兩黨團憑藉人數優勢以60票贊成對39票反對,修正通過。值得一提的是,民進黨包括沈伯洋等參選縣市長的10綠委缺席表決。

《老人福利法》第22條原本規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

民眾黨團去年起提出修正案,將第22條修正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20」之長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之。換言之是以排富方式補助65歲以上長者之健保費。

今天上午院會黨團協商後,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針對修正案黨團協商,由於朝野未達成共識,最後交付院會處理。

廣泛討論階段,民進黨立委王正旭指出,醫界反對強行通過修法,若補助65歲以上、所得稅率未達20%長者,至少涉及403萬人,每年支出高達400億元,恐排擠護理人力、偏鄉及急重症醫療資源,更可能造成世代不公。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指出,長者每月健保費826元,一年近萬元,不能因居住縣市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修法所需約390億元,僅占明年中央總預算約1%,應由中央統一負擔。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強調,民眾黨自2024年起便主張中央補助,從未改變立場,修法不僅能實現長者醫療平權,也能減輕三明治世代負擔,呼籲朝野支持。

最終藍白兩黨團憑藉人數優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贊成者多數修正通過。民進黨包括沈伯洋等參選縣市長的10綠委缺席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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