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藍白黨團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反廢死公投提案,但隨後遭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否決,引發議論。中選會今天(28日)再次否決立院通過的鞭刑公投、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公投,對此,提出鞭刑公投的國民黨團傍晚發新聞稿,強烈抗議中選會沒收人民公投權,表示「朕不給的,你不能拿;朕不准的,你不能投」不是真正的民主。
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審議立法院函請中選會處理的3項公投案,傍晚召開記者會,由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說明審議結果,3案中僅通過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將在11月28日投、開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民主政治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人民做主。公民投票之所以存在,就是當國家面對重大公共政策爭議時,讓人民有機會直接表達自己的意志。結果現在卻變成:人民想不想投不重要,立法院通不通過也不重要,先由中選會替2300萬人民決定:「這個問題,你們沒有資格回答。」這叫直接民主,還是「直接沒收民主」?
林沛祥質問中選會:人民連表達「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都要先得到中選會恩准嗎?公投不是中選會送給人民的恩典,而是民主制度賦予人民直接參與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利。中選會可以依法辦理公投、維護選務公平,卻不應把自己變成「民意守門員」,更不能坐在辦公室裡替人民決定:哪些民意值得被聽見、哪些民意連投票箱都不准進去。
許宇甄:中選會兩個理由都荒謬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鞭刑是否適合做為刑事政策,社會當然可以贊成、可以反對,但公投的意義,就是讓人民透過民主程序表達意見。中選會可以依法審查,卻不該直接替人民決定「這個議題不准投」。
許宇甄指出,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民調顯示,73.3%民眾支持以公投方式推動鞭刑打擊詐騙,84.7%支持政府針對重大詐騙、虐童、性侵等犯罪引進鞭刑或至少正式評估。這些數字不代表公投一定會過,卻足以證明社會對現行刑罰制度與司法正義存在強烈改革期待。
中選會第一個理由,是認為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鞭刑制度,因此這項公投屬於「立法原則創制」,而非「重大政策創制」。許宇甄指出,這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重大政策往往本來就需要透過後續立法才能落實,不能因為政策最終需要修法,就反過來認定它不是重大政策。對重大性侵、虐童、詐欺犯罪應採取何種刑罰,本身就是國家刑事政策與司法制度的重大選擇,豈能只用「現行法律沒有」六個字,就把人民表態的門關起來?
中選會第二個理由,是鞭刑可能涉及兩公約所禁止的酷刑、殘忍或不人道處罰,因此存在人權疑慮。許宇甄表示,這正是社會需要公開討論的核心爭點。兩公約的人權保障當然必須尊重,但刑罰制度如何兼顧人權保障、犯罪嚇阻與被害人正義,本來就需要持續辯論,各國制度、歷史與民情也有所不同。中選會可以提出人權疑慮,卻不能因為自己對爭議已有立場,就連人民討論、辯論與表態的機會一起沒收。
許宇甄批評,更荒謬的是,把中選會兩套理由放在一起看,更顯前後矛盾。一方面說鞭刑不算「重大政策」,另一方面卻又大談國際人權公約、刑罰制度與基本人權;如果一項議題重大到涉及司法制度、刑罰政策、基本人權與國際公約,怎麼最後反而被中選會認定「不是重大政策」?今天記者會上,主委游盈隆背後寫著「超然、公正、中立、客觀、專業」,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許宇甄強調,立法院從來不是要求中選會支持鞭刑,而是要求中選會尊重人民表態的權利。獨立機關若從保障民主程序,變成替人民決定哪些議題「可以討論」、哪些議題「連票都不能投」的民意關卡,極度不可取。今天被擋下的不只是一項公投,更可能讓台灣社會形成寒蟬效應:只要少數獨立機關委員不認同,人民再強烈的改革期待,都可能連進入公共辯論的資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