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新專欄】 韓院長怒催總預算過關 2100億軍用無人機特別預算更需嚴審

8月11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朝野協商卡關,立法院長韓國瑜罕見動怒,催促國民黨團完成協商並簽署。三天後,總預算三讀通過,爭議不小的無人機相關預算也一併放行。韓院長出面排除議事僵局,仍屬其職權範圍;但預算過關,不等於國會監督可以收工。

8月14日通過的,是各部會年度無人機預算與442億元「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行政院另於6月18日提出、上限2100億元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則屬軍用採購,目前尚未完成立法。前者已放行,後者規模更大、直接攸關戰力,立法院更不能放鬆審查。

無人機預算早已遍布各部會

115年度中央政府無人機相關預算。表格資料來源:依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理。

115年度中央政府無人機相關預算。表格資料來源:依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理。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至少17個部會及機關編列無人機經費,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合計192億8446萬元,涵蓋國防、經濟、教育、農業、外交、法務、衛福、數發等部會,也包括行政院本身。

民眾黨團早在6月即質疑,442億元統籌型計畫內容不夠具體,恐有「先匡列預算、再補提計畫」之嫌;部分經費用途,各部會也說明不足。

 農業用無人機進行農田噴灑作業。圖/APChanel/Shutterstock.com

農業用無人機進行農田噴灑作業。圖/APChanel/Shutterstock.com

台電、中油、台水原已在年度預算中編列無人機巡檢、清洗等經費,統籌型計畫卻再追加類似支出;農業部水保署也被質疑將同類工作分別列入一般預算與無人載具經費。教育部國教署則規劃近8億元採購近萬架無人機,其中國中小編列1億4500萬元購買2000架足球無人機,平均每架7萬2500元。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並以FIDA使用、約1萬1000元的Class 20足球無人機作為比較,質疑教育部編列單價約為國外同級產品的6.6倍。教育部回應,相關預算包含電池、充電器、維修保固及教學配套,並非單純空機價格;高中端另規劃採購足球、群控及空拍等無人機約7000架,預算逾6億元。

這些爭議不是否定無人機應用,而是追問:政府究竟按實際需求編預算,還是先設定龐大政策,再由各部會配合填入需求?用途、數量、價格與既有預算若仍說不清,國會要求行政院交代,本就是預算審查,不是阻礙產業。

442億元原有的程序疑義並未消失

國民黨團原先主張刪除該預算,後改為凍結442億元計畫,並提出具體法律依據。行政院「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是在115年度總預算編製後才正式核定,因此在野黨質疑,重大新興計畫若尚未完成成本效益分析、替代方案評估與正式核定,卻已先把經費編入預算,是否符合《預算法》第34條規定。

最後,藍白以主決議要求六年平均編列、依法採購、避免重複編列,並防止特權統包後再轉包。這雖建立後續監督機制,卻未完全處理原有的程序疑義。經費如何使用,可由主決議約束;預算當初是否依法編列,行政院仍須說明。

近10億元採購失敗已是前車之鑑

無人機與反無人機採購並非沒有失敗案例。陸軍一項近10億元的固定式反無人機系統採購案,就因多次驗測未達標,最終走向解約與仲裁。

國防預算金額愈大,審查愈不能鬆。價格是否合理、規格是否符合戰場需求、廠商能否履約、驗收是否嚴謹,任何一關失守,高價裝備都可能無法變成戰力。

這項前例,正是2100億元軍用無人載具特別條例的警訊。國防安全可以說明預算急迫,卻不能拿來降低採購與驗收門檻。若特別條例日後過關,價格失真、規格錯置、重複採購或履約失敗,成本都將由人民承擔。

行政院不能只把預算編出來、等立法院放行,再以執行率交差。政府應先證明方案可行、支出必要,且能產生具體成果。經費花完,不等於政策成功。

2100億元是軍用採購 更要把用途說清楚

行政院6月18日通過國防部提出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規劃2026年至2031年編列上限2100億元,專用於軍用無人載具採購,強化不對稱戰力與國防自主。

採購項目包括濱海監偵型、濱海攻擊型無人機,以及小型自殺無人艇。這筆經費不同於教育、農業或巡檢等民用無人機預算,而是直接攸關國軍戰力建置。

但特別條例尚未完成立法,相關版本仍待朝野協商。換言之,2100億元尚未通過,也不是8月14日總預算三讀時一併放行的經費。

115年度各部會已有192億餘元無人機預算,442億元產業計畫也已納入公務預算。行政院再提出2100億元軍用採購,更應說清楚三者分工。

哪些項目由年度預算支應,哪些屬442億元產業發展,2100億元又要買什麼、買多少、價格與規格如何,都應清楚列明。三筆預算若界線不清,外界就難以判斷特別預算是否必要、急迫,最後能否形成實際戰力。

軍用兩個字 不是放寬審查的理由

無人機已深刻改變俄烏戰爭與現代戰場,台灣強化無人作戰能力確有國防必要;但越是軍用、越攸關國安,採購就越應接受嚴格檢驗。

2100億元不是一般產業補助,而是橫跨2026年至2031年的長期軍事採購。一旦授權,影響多年。國會若只因「國防自主」、「不對稱戰力」或「急迫需要」等口號,就放鬆價格、規格、廠商資格與驗收程序,反而可能傷害國防。

前瞻基礎建設曾以特別預算投入數千億元,後續經驗提醒我們:跨年度大額預算不能只看執行率,更要看成果。軍用無人機直接關係作戰能力,更不能先匡列巨額經費,再逐年尋找用途。

總預算過關 才是韓院長責任的開始

從教育部足球無人機價差,到近10億元反無人機系統驗測未達標,這些案例都提醒立法院:無人機預算不能通過了事。如今442億元產業計畫與各部會年度預算已放行,接下來還有規模更大、直接攸關軍事戰力的2100億元特別條例,國會更不能降低監督標準。

韓院長促成115年度總預算三讀,並不代表責任已了。2100億元軍用無人載具特別條例仍待審議,價格、廠商資格、履約能力、驗收標準、是否重複編列、國產化能否落實,以及最終能形成多少戰力,都應在授權前說清楚,通過後繼續追蹤。

韓院長當天動怒時引用《論語・學而》「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立法院的根本,是依法審查預算、監督行政,維護自身憲政地位。程序可以協商,預算可以折衷,但審查權與監督權不應在政治壓力下退讓。

立法院要把關 行政院更要自律

晚唐詩人李商隱〈詠史〉說:「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軍用無人機攸關國防,錢更要花在刀口上。立法院要依法審查、持續監督;行政院也須自我節制,把必要性、可行性與預期成果說清楚。

韓院長的責任不只在主持程序、促成三讀,更在守住立法院的憲政職能。既然各部會年度無人機預算與442億元產業計畫已放行,接下來面對上限2100億元、直接攸關國軍戰力的軍用無人載具特別條例,國會更需嚴審到底。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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