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賄選案,被檢方提起公訴的邱莉莉等10人,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檢方依速審法提上訴,最高法院13日認定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邱莉莉等人無罪確定,判決引發網友議論,「不意外卻感到可悲」等語。
全案起於,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為使邱莉莉順利當選第4屆議長,涉嫌於2022年(民國111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起,就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每日選情之訊息。而2022年11月26日第4屆台南市議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取得28席、國民黨15席、台灣團結聯盟1席、台灣基進黨1席、無黨籍12 席。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等3人擔心民進黨中的6席議員在議長選舉時跑票,將導致邱莉莉無法當選議長,因此3人分工,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負責決策影響選情的各項事務,邱莉莉、林志展則聯繫民進黨內市議員,以堅固選票。
眾人商議對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等不法手段,以影響投票,先以賄選方式影響議員投票;倘若賄選方式無效,就改採取恐嚇方式,對不聽話的市議員恐嚇,或者繼續行賄,逼市議員投票給邱莉莉,或者投廢票。此外,3人也試圖影響部分國民黨籍的市議員,利用副議長職位,招攬國民黨籍市議員轉投票給邱莉莉。
台南地檢署2023年(民國112年)3月2日偵結起訴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人證詞反覆,本件欠缺具體明確事項而影響投票意向,難認有對價關係,判決議長邱莉莉等10人均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期間,林士傑於2024年(民國113年)7月8日遭槍殺身亡,台南高分院同年8月22日判決公訴不受理。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2月認定,檢察官僅就原審依職權為證據取捨及心證形成事項再爭執,並對原審取捨證據及判斷其證明力職權的適法行使,持己見為不同評價,未提出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新事證,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不服,即便受《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第三審審理後,13日駁回檢方上訴,邱莉莉等人獲判無罪確定。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表示,「不意外卻感到可悲」、「黨證無敵」、「不愧是民主聖地」、「這次誰升官?」、「自己人怎麼會有罪呢 這麼明顯的證據」、「估計桃園那位 也不會有事」、「民進黨怎麼做都合法」、「台南品質從來不讓人失望」、「都參與賄選跟恐嚇了,還有人被幹掉」、「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現實比小說還離奇」、「台灣司法真的厲害 要把黨旗掛上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