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除了出國花費公帑高達2383萬元爭議外,去年也被媒體爆出公器私用,開後門帶不符資格的兒子登上東沙島,遭監院認違法、外界批特權等種種爭議。徐佳青今(11)日接受專訪時強調,兒子符合僑青資格,活動也並非為兒子量身打造,但她坦言自己確實有做錯,因為簽署的公文中涉及自己的兒子,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規定。但她也說,監察院公文認可她未以自身職權,為了自己的兒子因人設事。
僑委會2025年8月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徐佳青被爆放寬報名資格,開後門帶兒子登上東沙島,去年被爆料時,徐佳青稱「烏龍爆料、扭曲事實」,但監察院已於今年6月17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開罰。徐佳青今日於節目《中午來開匯》接受主持人黃光芹專訪,談及該起事件。
徐佳青表示,她上週五詢問監察院後,才知道相關文書已於7月3日寄到她的戶籍地,由於她不在國內,管委會收下後轉交給她的家人,直到她7月20日返家後,她的家人已經忘記這件事,也沒告知她。最後她於上週五(8月7日)親自去閱卷,才清楚知道過程。
徐佳青也說明,海委會舉辦東沙體驗營已有多年,僑委會也曾獲邀參與,但前3次都因為報名人數不足未能成行,僅去年成功成行。報名資格也一直都僅限僑生與僑青,她的兒子已經出國讀書多年且有台美雙重國籍,因此符合僑青資格,「不會因為我是委員長,他的身份就改變」。徐佳青補充,國人只要在出國至海外2年以上,且非留學生,都被視為僑青。
徐佳青指出,當時活動報名18人,其中3人未繳費,僅剩15人,擔心再度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因此她致電兒子,拜託已買好其他行程機票的兒子加入活動,並表示改票費用由自己支付。她強調,對自己與兒子而言都沒有利益,「我如果當時不要那麼好心,辦不成就辦不成,我也沒事」。
徐佳青強調,她都經得起查,但她坦承「我唯一有一件事要承認錯誤」,便是因為擔心活動報名人數不足而辦不成,便特別打電話拜託兒子來湊數,又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簽署了那份要送交國防部審查的相關公文,「那天晚上我一時心軟,就這樣犯了這個錯誤」。
徐佳青說,上週已赴監察院閱卷,監察院公文認可她並非以自身職權,為了自己的兒子因人設事,但因為她簽了相關公文,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要被罰款10萬。黃光芹則追問是否將被罰10萬元,徐佳青僅表示目前尚未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