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指控無黨籍台南前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侵占等罪,認為他於2018年來侵占公益款項共1072 萬元,依法起訴,建請法官對郭從重量處適當之刑。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育輝對此抱不平,認為檢調介入2026年地方選舉,恐怕引起寒蟬效應。
蔡育輝表示,前議長郭信良過去曾是賴清德總統及民進黨的同志,但在角逐議長寶座失利後,屢遭檢調機關搜索、約談,如今又因政治獻金及相關款項遭起訴,恐怕讓人聯想是政治手段。
台南地檢署5日指出,郭信良於2018年、2021與2022年只是另一名黃姓嫌疑人提領政治獻金專戶、文教協會專戶現金,輾轉存入其他帳戶,用以清償郭信良的私人債務,金額從50萬元到350萬元不等,先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共計1072萬元。
郭信良對此辯稱,因為政治獻金專戶設立前就有支出選舉相關費用,他是等到政治獻金專戶設立後,拿專戶裡面的錢償還設立前的債務等語。
檢調對此打臉說,郭信良是在政治獻金專戶設立前即存在大量非與選舉相關的私人債務,而在成立政治獻金專戶後,並未依法將專戶內的款項用於成立後的選舉相關事務,而是將專戶內的款項用來償還之前就存在的非選舉相關的私人債務。
檢方以為,《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是參選人於專戶設立日「前」就算有個人支出,因屬於設立政獻專戶期間外之花費,依法不得認列於政獻專戶之支出範圍,以防免擬參選人無限增列專戶設立「前」之開支,事後再以政獻專戶之收入作為充抵,有礙政獻專戶收入及支出金流均應公開透明,可受監督。
檢方指出,且郭信良長期以來採取「借新還舊」方式,循環借貸私人債務。顯見郭信良長年以來累積、混雜各種原
因,還有無法分割的個別源頭之票據舊債,而該等原始債務之發生時間,實已早於政治獻金帳戶申設甚至超過競選活動期間。
檢方日前偵結,依《刑法》、《政治獻金法》等起訴郭信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