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島保護區新規上路!陸推16條管理辦法 嚴禁採礦、捕撈 強化南海治理

大陸制定《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於8月1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6條,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捕撈、採礦、採挖珊瑚、珊瑚礁及硨磲(砗磲)等活動,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圖/取自搜狐
大陸制定《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於8月1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6條,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捕撈、採礦、採挖珊瑚、珊瑚礁及硨磲(砗磲)等活動,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圖/取自搜狐

大陸持續推進南海治理與海洋生態保護。由中國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海警局及海南省人民政府聯合制定的《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於81日正式施行,全文共16條,針對保護區管理機制、部門分工、執法協作及法律責任作出完整規範,並明定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捕撈、採礦、採挖珊瑚、珊瑚礁及硨磲(砗磲)等活動,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大陸官媒指出,這是繼2025年國務院批准設立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後的重要配套制度,也是中國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完善自然保護區治理體系的重要一步。

去年設立國家級保護區 新管理辦法正式落地

據新華社報導,根據中國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內容,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於中沙群島海域,擁有完整的珊瑚礁生態系統及特殊海洋地質景觀,也是玳瑁、綠海龜、硨磲及多種珍稀海洋生物的重要棲息地,具有高度生物多樣性與保育價值。

20259月,中國國務院正式批覆設立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機構,依法加強保護區建設與監管執法,提升保護區管理能力。今年81日正式生效的《管理辦法》,則被視為保護區制度建設的重要配套措施。

新華社指出,《管理辦法》是落實國務院批覆的重要制度安排,未來將建立完整的保護區管理制度,涵蓋自然資源調查、生態監測、海洋資源評估、生態修復及執法巡查等工作,並建立常態化管理機制。

16條新規明確分工 建立四部門協同管理機制

此次公布的《管理辦法》全文共16條,重點聚焦管理機制、保護措施及法律責任。

依照規定,自然資源部負責組織保護區勘界、規劃審查、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管理、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確權登記及領海基點保護等工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則負責保護區監督管理,以及保護區調整、規劃與建設的審查審批。

自然資源部南海局擔任保護區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包括資源調查、巡護、監測、生態保護修復及科研等工作;海南省則依職責提供相關行政及保障工作。

《中國自然資源報》指出,新制度首次明確四部門建立協同管理機制,透過定期會商、資訊共享及聯合執法,共同協調保護區重大事項,提升管理效率。

嚴禁採礦、捕撈、採珊瑚 違規依法究責

在生態保護方面,《管理辦法》明定,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施嚴格保護制度。

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從事捕撈、採礦、採挖珊瑚、珊瑚礁、硨磲等活動,也不得從事其他破壞海洋珍稀物種及自然生態系統的行為。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央視報導指出,新辦法建立完整的保護制度,希望透過制度化管理,加強黃岩島珊瑚礁及珍稀海洋生物保護,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完整性。

建立常態監測與聯合執法 海警依法巡護

除保護措施外,新制度也建立完整的監測與執法機制。

依規定,保護區將持續推動自然資源調查、生態監測、遙感監測、生物多樣性評估及生態修復工作,並建立預警監測制度。

大陸海警局表示,未來將依據《海警法》及《管理辦法》,依法開展巡航執法,打擊非法捕撈、非法採礦、非法採砂及破壞珊瑚礁等違法行為,維護海洋自然資源安全。

《人民日報》則指出,黃岩島具有重要的熱帶珊瑚礁生態系統及海洋生物多樣性,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配套管理制度,有助於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完善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體系。

陸媒:完善南海治理制度 提升依法管理能力

除官方發布的制度內容外,多家陸媒也從治理角度進行解讀。《環球時報》援引受訪學者分析指出,《管理辦法》的實施,不僅是生態保護制度建設,也是中國持續完善海洋治理體系的重要措施。透過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健全管理制度及加強執法監管,將進一步提升海洋資源保護能力,完善相關海域治理。

《中國自然資源報》也指出,新制度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未來將透過自然資源調查、常態化監測、生態修復、科研合作及聯合執法等制度,形成完整的保護區治理架構。

海南日報則報導,海南省未來將配合中央部門,加強保護區巡護保障、科研合作及海洋環境監測,推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升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水準。

中國自然資源部表示,《管理辦法》的施行,是落實國務院批覆要求的重要舉措,對維護黃岩島自然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及可持續性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將指導管理機構落實生態保護責任,健全常態化監測預警機制,持續推動海洋資源監測評估、生態保護修復及科研工作,高標準建設和管理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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