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榮富/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著《後2024?》
今年是選舉年,2026年選戰其實已經開始,台獨民進黨更是急著向統派政黨開刀。最近,內政部長劉世芳第三度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再度引發台灣民眾對政黨多元、言論自由與憲政秩序的高度關注。試問:一個符合《中華民國憲法》主張國家統一的中華統一促進黨,究竟憑什麼被聲請解散?
多年來,中華統一促進黨始終公開主張國家要統一,其政治立場可以被批評,可以被反駁,也可以在選票中接受台灣民眾的檢驗,但是現在反而被一個不遵守要國家統一的《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獨民進黨,內政部長劉世芳大動作開記者會第三次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這樣做,是不是與多數台灣民眾「逆向而行」?
台灣民眾很可愛也非常包容。台灣民眾也始終相信所有政黨在一致的選舉規則裡,互相競爭來爭取選民的支持。始終主張國家要統一的中華統一促進黨,經過多年的台灣選舉與民主檢驗,迄今還能夠可以存在台灣的社會裡,就證明兩岸的「國家統一」有其民意支持度,怎麼會必須移送憲法法庭的審判?
中華統一促進黨在台灣繼續存在,就是守護《中華民國憲法》的一黨主政多黨選舉制,就是維護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是個統獨多元的台灣社會;反之,內政部長劉世芳三次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就是挑戰《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挑戰民主自由秩序的台灣社會。
中華統一促進黨的存在,當然有理!主張兩岸的國家統一,當然無罪!此次內政部長劉世芳第三次聲請解散統促黨,實在是利用執政的權力,做浪費司法資源的事,民進黨政府動輒訴諸政黨解散機制而且接連兩次是失敗結果,這正是證明了憲法法庭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給予政黨自由的法定權利,也突顯了站在要國家統一的《中華民國憲法》對立面的台獨民進黨,在法理憲政上的無知與盲目。
因此,合憲主張統一的中華統一促進黨,當然不應該是被聲請解散的對象,相信遵守《中華民國憲法》的憲法法庭也不會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也不會做出與《中華民國憲法》「逆向而行」的判決。相信,讓合憲統一的中華統一促進黨,在民主選舉裡接受台灣民眾的檢驗,讓中華統一促進黨繼續存在台灣社會,當然是自由有理也是民主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