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貪一審遭判17年,並遭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但高院審酌柯文哲監控期間告警3803筆,其中98%皆系統異常,為減輕轄區警員工作量,因此自8月5日起到明年1月14日,由原本的電子腳鐐改以電子手環科技監控;對此,柯文哲表示,「8月5日再煩惱」。
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年3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7年重刑,目前案件正上訴二審中。柯文哲先前不服法院裁定自今年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8個月而提出抗告,希望撤銷科控並解除限制出海。
柯文哲訴苦科控耗人力且具「屈辱感」 高院認有逃亡風險維持限制
柯文哲於抗告時主張,身為民眾黨創黨主席,他對第三勢力的延續與台灣政治未來負有責任,絕不可能拋下年邁病中的母親、並肩作戰的夥伴與支持者逃亡,更不可能背離從政信念。
柯文哲指出,自己有前往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宣揚政治理念的參政需求,加上長年處於高度公共監督下、社會識別度極高,且已繳納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請求准予解除限制出海。
針對科技監控,柯文哲痛批,設備每隔數小時就須搭配手機回報位置、擔心電池沒電,且前往海邊便會發出警報,導致他與科控中心、法警室頻繁回報,耗費極大人力,此種設備對人無疑是一種屈辱,對不會逃亡的第三大黨精神領袖施以如此桎梏,超越了公共利益維護,更致使朝野更加對立,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然而,高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涉犯重罪且一審遭判17年,且作為民眾黨創黨主席,在國內外皆具備深厚的政經實力,對證人與共同被告亦有相當影響力,確實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
高院強調,即使在國內有家人、固定住居所與資產,實務上仍有棄保潛逃的先例,因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仍是目前能即時掌握其行蹤、有效防免潛逃的必要手段,據此駁回解除限制的請求。
告警3803次高達98%屬系統異常 高院准予「減負」改戴手環
值得注意的是,高院在審酌科控執行狀況時發現,柯文哲自2025年9月15日至今年6月16日監控期間,雖然觸發了多達3803筆三級告警,但除了其中53筆為接近苗栗、高雄、台中、桃園及嘉義等海岸線或離線超過30分鐘外,其餘絕大多數皆發生於各縣市市區或住宅內。
高院指出,這些告警事由多為「載具離線逾30分鐘」或「載具異常(銅片異常)」,極可能只是訊號不良或收訊不佳造成,難以認定柯文哲有試圖逃亡之舉。考量多達98%的告警均為系統異常,經常需要轄區警員前往確認真假,大幅增加了監管成本與警察工作量,加上電子手環重量較輕、對被監控者身體負擔較小,高院裁定自今年8月5日起至明年1月14日止,將科技監控設備變更為電子手環。本裁定仍可抗告。
而柯文哲今日下午1時赴南投名間鄉「松柏嶺受天宮」與民眾黨南投議員參選人吳淳祐進行參拜,被媒體問及法院最新裁定一事,柯文哲說,「8月5日再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