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衛省今(21日)首度對外公布,中國海軍一艘飛彈驅逐艦19日在日本主張擁有專屬經濟區(EEZ)的沖之鳥島(礁)西南海域進行機槍實彈射擊訓練,當時附近還有另2艘中國軍艦及1艘俄羅斯海軍護衛艦同行。日本官房長官木原稔今在記者會上表示:「將繼續抱著關切予以關注,同時確保警戒監視工作萬無一失。」對此,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下午的記者會上反駁說,沖之鳥是岩礁不是島嶼,日本主張違反國際法。
日本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向北京提出抗議,認為相關活動可能危及周邊船舶航行安全。不過,日本也表示,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角度來看,外國軍艦在他國EEZ內進行軍事活動並非明確違反國際法,因此此次抗議重點在於航行安全,非主權遭侵犯。
日本首次公開披露 中國軍艦在EEZ內射擊
綜合外電報導,此次事件不僅是日本首次公開中國軍艦在其主張EEZ內進行射擊演練,也反映中俄近年持續深化海空聯合行動,日本則同步加強西南島鏈防衛與監偵部署,使東海、西太平洋安全情勢再度受到高度關注。
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表示,日本海上自衛隊19日凌晨約2時,在沖之鳥島西南約330公里海域發現4艘中俄艦艇,包括中國海軍055型「仁海級」飛彈驅逐艦、052D型「旅洋III級」飛彈驅逐艦「開封號」、903型綜合補給艦,及俄羅斯20380型「守護級」護衛艦。
日方表示,其中一艘中國052D型飛彈驅逐艦,隨後在距沖之鳥島西南約180公里海域實施機槍實彈射擊訓練,日本海上自衛隊護衛艦全程監控,防衛省並公布監視拍攝畫面。
日本防衛省表示,已透過外交管道向中方提出交涉,理由是此次射擊訓練可能危及周邊船舶航行安全。不過,日本軍方也指出,依現行國際法,外國軍艦在他國專屬經濟區(EEZ)內從事軍事活動,並不當然違反國際規則。

沖之鳥到底是不是「島」?中日法律立場完全不同
此次事件另一焦點,在於沖之鳥的法律地位。沖之鳥位於東京南方約1700公里,是日本最南端領土,也是全球最偏遠離島之一。目前露出海面的天然岩礁僅約數平方公尺,日本多年來投入龐大經費,以混凝土設施加以保護,主張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屬「島嶼」,因此可主張200浬專屬經濟區。
然而,中國始終不接受此一主張,認為沖之鳥只是「礁石」(rock),不具備維持人類居住或獨立經濟生活能力,因此依法不能產生EEZ,北京多年來也持續在外交場合提出反對意見。
因此,日方認為此次射擊是在日本EEZ內舉行;但依北京立場,該海域屬於公海,不存在侵犯日本EEZ的問題。據知,這項法律爭議已持續多年,也是中日海洋權益衝突的重要議題之一。
中俄海軍聯巡常態化 日本高度戒備
此次射擊演練並非單一事件,而是中俄近年聯合軍事合作的一部分。日本防衛省指出,早在16日便已發現中俄共4艘軍艦穿越沖繩本島與宮古島之間海域,駛向太平洋,研判就是中國稍早宣布的中俄海軍聯合巡航行動。
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20日在英國演說時表示,中俄近年不斷加強聯合海軍、空軍演訓,包括聯合轟炸機巡航、飛彈試射及海上巡航等,日本必須提高警戒,持續強化西南島鏈防衛能力。
美聯社指出,日本近年尤其擔憂中國海軍活動範圍快速向西太平洋擴張,包括中國航艦編隊去年曾首次深入硫磺島附近海域活動,加上中俄持續在日本周邊海域聯合巡航,使東京持續增加監視飛機、神盾艦與西南諸島防衛部署。
法律未必違法 但戰略訊號意味濃厚
多位國際海洋法專家指出,EEZ與領海不同。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對EEZ主要享有漁業、礦產及海洋資源開發等「經濟權利」,並不等同於擁有完整主權。多數國家,包括美國在內,都主張外國軍艦可在他國EEZ內自由航行及實施軍事活動,只要未侵入12浬領海即可。
因此,日本此次也未指控中國違法,而是以航行安全理由提出交涉。然而,分析人士認為,此次事件更大的意義在於戰略訊號。
近年中國海軍已逐漸突破第一島鏈限制,持續向第二島鏈及西太平洋擴展活動範圍;俄羅斯則因俄烏戰爭後更加依賴與中國合作,中俄海軍聯合巡航已逐漸常態化。
另方面,日本也同步推動防衛政策重大調整,包括增加國防預算、部署長程反擊能力飛彈、強化西南離島防衛,並深化與美國、澳洲及菲律賓等國安全合作。
大陸外交部予以反駁:日本為「再軍事化」找藉口
對於日方表述並表明將出交涉,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日方以沖之鳥礁主張專屬經濟區,違反國際法。日方所謂關切毫無道理,中方予以堅決駁回,更批評日方是為自身加速「再軍事化」找藉口。
林劍指出,關於中俄聯合演習及海上的聯合巡航,中方主管部門已闡明立場,強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是岩礁而不是島嶼,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日方以沖之鳥礁主張專屬經濟區,違反國際法。
林劍說,中方在有關公海開展活動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方抹黑炒作他國的正當合法行動,渲染外部威脅,為自身加速「再軍事化」,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尋找藉口,國際社會必須高度警惕,共同抵制這種危險的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