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條例審查 國民黨痛批《自由時報》捏造「北京3原則」還不敢點名

《自由時報》近日報導指中共中央曾向在野黨關切正在審議的《無人載具條例》並提出所謂的3原則,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左)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完全不是事實。律師葉慶元(右)則強調,《自由時報》這次不敢說是國民黨,只說是在野黨,但「把物件模糊化,不能改變汙蔑的本質」。圖/國民黨提供
《自由時報》近日報導指中共中央曾向在野黨關切正在審議的《無人載具條例》並提出所謂的3原則,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左)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完全不是事實。律師葉慶元(右)則強調,《自由時報》這次不敢說是國民黨,只說是在野黨,但「把物件模糊化,不能改變汙蔑的本質」。圖/國民黨提供

《自由時報》近日報導指中共中央曾向在野黨關切正在審議的《無人載具條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駁斥,該報導中所謂北京對在野黨提出的「以民代軍」等三原則,與國民黨黨版條例完全不同,報導明顯不符事實。律師葉慶元則強調,《自由時報》這次不敢說是國民黨,只說是在野黨。但「把物件模糊化,不能改變汙蔑的本質」。

陳以信表示,,《自由時報》報導稱在野黨提出「以民代軍」、「時程彈性」與「釋出供應鏈機會」等3原則,與國民黨提出的黨版法案完全不符。國民黨版本中第15條明列「為建立長期、穩定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國防建設機制,持續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中央應針對總額2400億連續6年編列預算;第16條也表明這些預算包含軍用無人載具的採購、產自維修工程以及訓練,絕非所謂「以民代軍」。

其次,報導指「時程彈性」,但事實上相關法案本周四就會開公聽會,下周預計排第2次詢答並進入逐條審查,進度是以最快方式在走,並沒有延宕。

至於所謂「釋出供應鏈機會」,陳以信駁斥,國民黨版本在供應鏈的設計有清楚規定,第11條即明定不得使用來自高風險地區供應商的軟硬體。高風險地區供應商的認定,由行政院依國家安全考量公告並定期檢討更新。換言之,國民黨版明確拒絕高風險供應鏈。

陳以信強調,《自由時報》所稱的「3項原則」均非事實,媒體應善盡查證責任,不應匿名造謠汙蔑在野黨。國民黨版《無人載具條例》是為了支持國防、強化無人載具的採購與發展訓練,並兼顧國內發展無人機產業的相關誘因,國民黨所提的《無人載具條例》才是最完備全面、能協助強化國防,也有助於國內無人機產業發展的完整的法案。

陳以信也補充,《無人載具條例》涉及國防部及經濟部相關業務,國民黨版本中雖然將主管機關列為經濟部,但明定國防部跟經濟部共列為主辦機關,並說明由於本條例涉及國防採購、研發補助、關鍵技術進口、資安審查及測試場域劃設等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共同辦理,在法律意義上,國防部及經濟部是相等的。

葉慶元指出,該報導稱《無人載具條例》審查「北京向在野黨提3原則」,這並非意見的表達而是事實指控,必須有堅實的消息來源;且媒體應善盡查證責任,若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構成誹謗,有《刑法》上的責任,也有《民法》上的賠償責任。

葉慶元表示,《自由時報》先前也曾報導稱國民黨受到北京指示要阻擋國防特別預算,但其實這是「跨越時空的汙蔑」,此案訴訟還在進行中。

葉慶元強調,《自由時報》如今又用類似手法,這次不敢說是國民黨,只說是「在野黨」。但「把物件模糊化,不能改變汙蔑的本質」,這種報導已經淪為執政黨對在野黨政治宣傳的手法,令人遺憾,也是法律上不允許的。報導內容明顯不符事實,也已經損害到國民黨名譽。一個負責任的媒體應該要自行澄清相關謬誤,提出道歉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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