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事件延燒。台中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食品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中聯油脂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高等法院16日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
全案源於中聯油脂部分大豆沙拉油產品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過法定標準,引發社會對食用油安全的關注。檢調展開偵辦,並於9日搜索中聯油脂及另外3家油品公司,針對油品製造、品管流程及相關資料蒐證,並依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等罪,以及《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等方向偵辦。
檢方指出,余凌冲涉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日前開庭後認為,余雖具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以及依指定時間向警察機關報到。
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表示,余凌冲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涉及本案犯罪態樣廣泛,案件攸關食品衛生管理,對社會食安影響重大,且未來將面臨相當程度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認定其有逃亡動機及能力,僅採交保等替代羈押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並非毫無疑問。
高院指出,檢察官已具體說明被告可能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但原審未具體說明檢方所提事證何以不足支持羈押必要,即認無羈押必要,理由尚有欠備,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
對於中聯油脂事件,食藥署14日表示,已全面盤點涉案油品流向,依「全面查驗、一週落實、強化管理」原則,捍衛國人食品安全,同時採取「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原則,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研議讓合法業者、符合規定的預防性下架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可恢復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