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促星鏈登台 放寬2大限制 中華電董座:爭取合資獨家代理

中華電董事長簡志誠(圖)14日表示,中華電爭取和Starlink成立合資子公司,並在台灣獨家代理,但最終要看對方的意願。圖/中央社
中華電董事長簡志誠(圖)14日表示,中華電爭取和Starlink成立合資子公司,並在台灣獨家代理,但最終要看對方的意願。圖/中央社

台灣因外資持股與中國、北韓、阿富汗及敘利亞等國並列未使用全球最強大衛星網路系統「星鏈(Starlink)」。藍委葛如鈞先前已提案修法,13日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SpaceX星鏈(Starlink)來台法規鬆綁。對此,中華電信董事長簡志誠14表示,將爭取獨家代理SpaceX的星鏈服務來台,也不排除以合資公司方式讓星鏈落地台灣,但最終要看對方意願。

現行《電信管理法》規定,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其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不得超過60%。國民黨科技立委葛如鈞今年5月指出,已提案修法《電信管理法36條》,授權主管機關在兼顧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下,專案核准外國低軌衛星通訊服務商來台營運。

交通委員會日前通過《電信法》修正案,鬆綁法規。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申請以衛星通信技術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經主管機關審酌國家安全、公眾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情形、電信產業發展等事項並核准後,得不受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籍及外資持股比率的限制。

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指出,修法通過後將大幅放寬外資投入電信市場的限制,將影響監理制度、國家安全審查機制、資通安全規範、資料治理要求、通訊監察配合義務、災防及緊急通信機制等,因此要求主管機關應將設置衛星地面接收站及資料必須落地於境內,列為重要考量。

數位廣告經銷商cacaFly聖洋科技執行長、綽號「大河馬」的邱繼弘先前指出,雖然中華電信已與英國OneWeb(全球第二大低軌衛星營運商)、加拿大Telesat署合約,積極鋪設防護網,但國科會主委吳誠文已公開坦言「OneWeb頻寬對台灣需求太小」。相較於星鏈擁有近7000顆衛星、服務800萬用戶的龐大體量,OneWeb僅能補足政府與軍方專網,無法解決戰時2300萬庶民群眾的通訊中斷恐慌。

簡志誠14日參加集團相關活動,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從監理角度來看,Starlink應該在台灣設立公司、地面站,並與電信業者合作處理門號與頻率問題;像在日本和韓國,Starlink是採取階段性開放,「如果台灣也能仿效,覺得會更好」。

對於中華電是否希望跟Starlink成立合資子公司,在台灣獨家代理,簡志誠表示,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代理或合資,更偏向獨家代理,最終要看對方的意願。觀察台灣個人消費市場對低軌衛星需求不高,但其他應用(政府、企業)需要靠低軌衛星,中華電信也能推出多元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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