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日前發文指出,2026年以來,中歐經貿關係摩擦加劇,歐盟對華經貿政策加速從貿易防禦轉向制度性限制;近半年來,歐盟密集推出並落地多項貿易管制工具,覆蓋關稅、市場准入、投資審查、技術標準等多個維度,涉及諸多中國優勢產業,雙邊貿易摩擦呈現常態化、體系化趨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李愷在題為《制度性圍堵?歐盟對華經貿打壓新政頻出》的論文中指出,2026年以來歐盟對華經貿限制措施是全面的,涵蓋關稅、市場准入與公共採購、投資審查、規則標準等領域:
●關稅領域
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對進口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和氫氣按碳排放水準徵收碳稅,同時建立碳足跡溯源要求,直接增加高碳排放產品的出口成本。2026年5月,歐洲議會以高票通過鋼鐵進口新規,該政策將於7月正式生效,超配額進口鋼鐵的關稅從25%上調至50%。電動汽車反補貼關稅延續2024年終裁結果執行,在10%基礎關稅之上加征差異化反補貼稅,最高綜合稅率可達45.3%。針對跨境電商的小額包裹關稅計畫將於2026年7月啟動,對價值低於150歐元的進口包裹按件徵收固定關稅,抬升低價商品的出口成本。
●市場准入與公共採購領域
國際採購工具已完成首次實戰應用,自2025年6月起對中國醫療器械產業實施公共採購限制,禁止中國企業參與金額超過500萬歐元的歐盟醫療器械公共採購項目,同時設置中標專案中國原產產品比例上限。2026年4月,歐盟進一步明確禁止歐盟公共資金用於包含中國逆變器的清潔能源專案,覆蓋太陽能、風能及儲能電池相關專案。
●投資審查領域
《外國補貼條例》(FSR)自2023年生效後持續加碼,2026年以來先後對風電設備、零售併購、安防設備、軌道交通等領域的中資專案啟動深度調查,調查範圍不僅覆蓋歐盟境內業務,還要求提供中國境內經營資料、融資來源等資訊,大幅提高中資赴歐投資的合規門檻。
●規則標準領域
2026年1月歐盟發佈《網路安全法》修訂草案,將高風險供應商的限制範圍擴大至18個關鍵經濟部門,授權歐盟委員會基於供應商原產國實施准入限制,將列單的國家和供應商全鏈條排除出歐盟相關供應鏈之外。
除已落地政策外,歐盟還有多項制度性限制工具處於草案或醞釀階段。2026年3月發佈的工業加速器法案草案,聚焦電池、電動汽車、光伏(電)、關鍵原材料四大戰略性產業,設置歐盟原產地與低碳產品雙重強制性標準,同時設置外資投資審查門檻。此外,歐盟還在研究關鍵原材料的供應商規則,推動供應鏈來源多元化。
發展研究中心的論文發現歐盟內部對於制裁中國,存在分歧,6月18日至19日,歐盟成員國領導人在布魯塞爾舉行歐盟峰會,中歐貿易關係成為關注焦點,多國領導人主張升級貿易防禦工具,呼籲對中採取行動,然而由於內部的重大分歧,歐盟推遲了與中國的貿易對抗。
歐盟內部對相關貿易制裁存在顯著分歧,法國、義大利、荷蘭等國主張強化產業保護,推行歐洲優先理念,主張通過系統性關稅與准入限制對沖外部產業競爭壓力;德國、西班牙等國家則保持更加謹慎的態度,擔憂貿易限制措施會引發貿易摩擦升級以及反噬本國企業在華市場利益,拒絕簽署產能過剩工具相關提案。
儘管內部存在分歧,但歐盟在整體策略上趨於隱蔽化。歐盟峰會官方議程雖然刪除所有直接指向中國的表述,將相關經貿討論納入競爭力與全球經濟挑戰的框架下,以模糊表述弱化國別針對性,但實際政策仍精準指向中國產業。
論文指出,中國方面採取多維度應對舉措,逐步構建系統性反制與對話溝通並行的應對體系:
●制度層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於2026年4月正式生效,同年5月司法部門認定歐盟《外國補貼條例》的相關調查構成不當域外管轄。
●貿易反制層面
繼2025年7月對歐盟進口醫療器械實施政府採購對等限制後,2026年中方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中的歧視性做法,對鐵路機車、光電、風電等產品啟動貿易投資壁壘調查,並就鋼鐵進口新規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爭端解決程式。
●外交層面
中方通過多雙邊管道闡明反對保護主義的立場,同時推進中歐貿易投資磋商機制建設,尋求通過對話管控分歧;針對歐盟持續升級的限制措施,中方已取消原定近期舉行的兩場中歐高級別對話,對相關高層交往安排作出調整,釋放明確的政策信號。
對於歐盟對中貿易圍堵的影響,論文研判,短期,中國多個優勢出口產業面臨直接衝擊,電動汽車、光伏、風電、電池產業同時面臨關稅加徵、公共採購市場收縮、投資准入門檻提高的多重壓力,出口規模與盈利空間受到擠壓,相關企業的歐洲市場拓展節奏被迫調整,綠地投資的股權結構與技術佈局也需作出相應適配。鋼鐵與鋁產業受碳關稅與進口配額政策雙重影響,出口成本出現明顯上升,高碳排放產品的歐洲市場准入空間持續收窄。
從中長期看,論文認為,持續的貿易摩擦將形成倒逼效應,推動大陸相關產業加快技術升級與低碳轉型步伐,提升產品附加值與核心競爭力;同時將加速中國出口市場多元化進程,推動企業加大對東南亞、中東、拉美等市場的開拓力度,降低對歐洲市場的依賴度;此外,制度性博弈也將推動國內產業鏈自主可控能力建設,提升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對全球貿易體系而言,歐盟大量單邊貿易工具的應用,可能引發更多國家效仿出台類似限制性措施,導致全球貿易規則碎片化,歐盟刻意模糊國別指向、以通用規則名義實施針對性限制的操作模式,也將為全球貿易治理帶來更隱蔽的壁壘形式,增加多邊規則的執行難度。
對全球綠色轉型而言,中國清潔能源產品具備顯著的成本優勢,歐盟限制相關產品進入將直接推高歐洲自身的綠色轉型成本,對全球碳中和目標的實現節奏產生負面影響。
對全球供應鏈而言,歐盟推動的本地含量要求、供應鏈多元化規則,將引導全球產業鏈從效率優先轉向安全優先,生產要素的配置效率下降。長期來看,大國經貿博弈的核心可能從關稅層面進一步轉向規則、標準、制度層面,全球產業格局與貿易秩序將進入深度調整期。
論文指出,歐盟一系列單邊貿易措施的擴散效應,將持續考驗全球多邊貿易體系的韌性,推動全球產業鏈與貿易規則向更注重安全與規則博弈的方向演進;當前中歐經貿博弈已進入摩擦常態化階段,通過對話磋商管控分歧、在競爭與合作中尋找動態平衡,對中歐雙方都是最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