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下面是海巡署提供媒體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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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向陽紅22」在我限制水域線上廣播驅離內容
呼叫中國「向陽紅22」,這裡是中華民國海巡署蘭嶼艦廣播,你們未經許可進入我國水域,已違反國際法規定,影響我國海域秩序及安全,請立即轉向,儘速離開我國水域。台海和平攸關全球經濟的穩定及科技產業的命脈,一旦發生衝突,你們將會受到世界的制裁,海上穩定,才能確保你們的國家發展,請為台海和平審慎行動。
Listen up, China Coast Guard,
This is Taiwan’s waters,
This is not your waters,
You don’t belong here,
Turn around and leave now, China Coast 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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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廣播辭確實還有相當大努力空間;首先依據錄影帶資訊,海巡對“向陽紅22”廣播驅離時,仍然是用Taiwan’s water而非海巡署提供給媒體已經修正過之Taiwan’s waters。其次是在錄影帶中,海巡艦艇明確呼叫對方艦船名稱“向陽紅22”,而非“China Coast Guard”,更何況“向陽紅22”並非隸屬”China Coast Guard”艦船。
此外海巡署在對媒體提供資訊時,特別強調「針對中國「向陽紅22」在我【限制水域線】上廣播驅離內容」,但是在廣播辭中,卻是含糊籠統地聲稱「我國水域」,但又沒明確說明到底是什麼水域,然後指控對方「你們未經許可進入我國水域,已違反國際法規定,影響我國海域秩序及安全」。
其實「限制水域」法源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1款:「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跟任何國際法沒有絲毫關係;亦沒有違反任何國際法。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信口開河胡扯法條,這是嚴重曝露專業素養不足,恐怕會被各方恥笑。
最後還是要提醒無線電基本通信規程,通常是在開始階段呼叫對方名稱,並隨後表明本身身份,這個是國際社會無線電通信最基本常識。假若依據海巡署所提供媒體資料,在中文廣播辭中,就是依據此種通信基本規範;但不知為何要在英文廣播辭完全忽視此種規範。
其實海巡艦艇與中國大陸“向陽紅22”無線電通聯,基本上使用中文就能溝通,刻意使用國際海事緊急通信頻道,存心加上英文廣播通話辭,顯然這些話是說給第三方聽的宣傳臺辭;但在實際通話時,又不依據國際無線電通信基本規範,然後字辭選擇再有所錯誤,這豈不是弄巧成拙自取其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