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時涉及弊案,上周被法院管收。此案之所以受重視,起因是賴清德總統在時任台南市長任內,為吳董和涉案的另一名新系大老洪奇昌背書,還說願以自己的政治生命擔保二人的清白。同時,還有媒體人曾批評此案「冤氣很重」。
據鉅聞天下新聞網,吳乃仁於2003年指示將位於台中霧峰工業區預定地內一筆13.08公頃(約近4萬坪)的土地,以公告現值出售給新潮流金主春龍公司,遭判刑入獄。日前,吳乃仁因未賠付台糖1.2億元損失及5000萬利息,遭台中地院拘提未果。事後,吳乃仁主動到案被管收,這起13年前的案件,再度被搬上檯面。
此案重回民眾的視野,很大的因素是賴清德在擔任台南市長期間,曾經為吳乃仁及洪奇昌背書。賴清德在記者會上表示,「願以自己的政治生命擔保二人的清白」,若涉不法願意退出政壇。
此案雖然已經於2013年定讞,但卻成為近年來眾人的談資,以及賴清德每逢選舉就會遇上的考題。除了賴清德相信其清白外,此案在綠營內的認知,也是認為此案就是冤案。媒體人王健壯還曾撰文批評此案「台糖案冤氣很重」,為吳乃仁等人抱不平。
2003年,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與洪奇昌找上吳乃仁,要買下台糖承租給春龍公司的土地,這塊地後來被春龍公司整合進霧峰工業區開發案,也是全台第一個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報編的民間自辦工業區。
原本,扁政府還把這件工業區開發案視為政績,動工時還由時任總統的陳水扁主持。未料,2006年時案件大逆轉,吳乃仁、洪奇昌及潘忠豪都成了被告,最後吳乃仁《背信罪》定讞,判處徒刑9個月,還要償還台糖因以農地出售而未以工業區用地出售的損失1億多元。
全案也令新潮流的金主曝光。據台中高分院判決書記載,在潘忠豪拿著承購案去見吳乃仁的前一年(2002年六月),至案子曝光的前一年(2005年十月),三年多的時間恰逢三次選舉,潘忠豪以支票給了洪奇昌21筆政治獻金,合計約1484萬多元。
這段判決書上的記載,相當吸睛。而賴清德之所以跳出來為吳乃仁背書,是因為他覺得此案是「張三賣地、李四被關」。原來,吳乃仁在2003年12月就離開台糖,但這塊有問題的土地是2004年8月才賣掉,早已不是在吳乃仁任內。
其實,也有法官發現這些問題,台中高等法院就曾裁定停止吳乃仁等被告刑罰之執行,理由之一是吳乃仁在售地時,已非台糖董事長,而該售地案是由總經理魏巍重新核定標售,出庭的關係人都向法官表示,簽核過程並無人施壓。
除了最終的標售案不是吳乃仁核定出售之外,以農地的公告現值出售是否損及台糖利益,也是吳乃仁等被告與檢方爭論的重點。吳乃仁等人的律師認為,2003年台中房地產受到「921大地震」及SARS疫情影響,台中房地產陷入低谷,並非是2006年之後的情況。
不過,終審法庭並沒有採納。吳乃仁和春龍潘忠豪被判有罪,法官認為吳乃仁身為台糖董事長,明知故犯,且春龍公司並未設定任何地上權,依規定不能取得優先承購權,吳董卻指示下屬讓春龍公司可以優先承購該土地,已涉及背信,判處他徒刑1年6月,但因其犯罪之後,政府公佈減刑條例,而減為9月。
唯一脫罪的是居中牽線的洪奇昌,他因事證無法證明他關說此事與潘忠豪的政治獻金有關,因此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