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0日)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其中包含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引起政界關注;對此,黃謀信強調,自己擁有30年的檢察官生涯,核心價值就是獨立性,且法務部與中選會的工作重疊處在於「查察賄選」,這是不管在哪個機關都是普世價值,不會因為到了中選會就產生質變。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同意案,本次政院提名沈淑妃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蔡維哲及黃謀信均為委員。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指出,黃謀信現為法務部政次,一般行政機關的職責是執行國家政策、服從行政體系,然而中選會擁有獨立、超越黨派的政治中立性要求,標準比一般行政機關更高。洪毓祥質疑,黃謀信兼具政務官身分,與中選會的獨立形象存在巨大矛盾,未來要如何具體切割?希望黃謀信說明如果通過中選會委員任命,有無可能辭去法務部政務官職務。

黃謀信回應表示,依據《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除了主委、副主委為專任外,其他委員皆為無給職的「兼任」性質,這是制度與法律的明文規定,因此實務上沒有辦法辭職。
黃謀信強調,他擔任檢察官30年,這項工作最大的自我要求就是獨立性,而在實務運作上,法務部與中選會重疊的部分就是負責查察賄選,這項工作在任何機關都是普世價值,行政角色並不會因為他到了中選會而改變。
針對在野黨對其行政中立的疑慮,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質詢時則表達不同看法;李柏毅表示,他不認同在野黨認為法務部政次或檢察官出身就會行政不中立的說法;而黃謀信向李柏毅表示,他自己在30年的檢察官生涯中,他自認從未接受過任何政治上的壓力,且因為自己過去擔任過主任檢察官與檢察長,也從不曾對下屬施加任何辦案壓力,他向來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此外,針對去年國民黨提出的「反廢死公投」遭到中選會否決一事,洪毓祥也追問,中選會對於立法院通過的創制複決公投案,究竟可不可以審查其是否合憲;對此,黃謀信表示,根據《中選會組織法》與《公民投票法》,他認為中選會僅擁有「事先低密度的審查權」,但不應該對公投的實質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黃謀信補充,中選會有事先低密度審查權,但《公投法》中有明文規定,如果屬於憲法保留的案件,在形式上就不該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