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22年間主持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152》時,公開指稱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遭趙少康提告求償。經最高法院於2025年2月判決確定,周玉蔻個人須賠償20萬元,另須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民視在支付連帶賠償金與利息後,依合約向周玉蔻追討內部分擔額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今(10日)做出宣判,判決周玉蔻須全額賠償民視1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本案源由,趙少康於2021年宣布爭取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年總統,隨即遭到周玉蔻公開嘲諷;趙少康隨後反擊,指周玉蔻為民進黨側翼。
不滿被指為側翼的周玉蔻,於2022年9月17日在個人臉書PO文,向趙少康嗆聲稱,「老趙啊老趙……可別按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同月19日,周玉蔻更在主持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直接點名趙少康,指稱,「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認為相關言論純屬抹黑、嚴重損害名譽,憤而向周玉蔻及民視連帶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移除污衊言論及節目影片。歷經一、二審法院審理,均認定周玉蔻言論失實,判決周個人賠償20萬元,周與民視另須連帶賠償200萬元並下架節目。最高法院於2025年2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民視依約追討分攤款 周玉蔻曾悍拒「沒告民視就很好了」
民視在加計利息後,共支付趙少康205萬餘元。隨後民視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依據雙方當年的主持合約規定,周玉蔻若因節目言論導致民視遭受損害,應負起賠償責任,據此向周玉蔻索賠150萬元。
周玉蔻本人今日並未到庭聆判。據了解,訴訟初期周玉蔻態度相當強硬,曾在庭上自認僅領取些許主持費,而民視播放節目享有廣告及YouTube等商業收益,應自行承擔全責,不該回過頭來要求主持人分攤,周玉蔻甚至一度直言「我沒有告它(民視)就已經很好了」。
周玉蔻的委任律師當時也主張,雙方合約並未明確約定連帶債務的內部分擔比例,且該節目屬於預錄性質,最終的播出決定權在於民視,周玉蔻身為主持人,是基於信賴民視的專業審核機制才進行錄製。
然而,訴訟後期周玉蔻的態度發生轉變,主動透過律師向法院表達希望與民視進行調解,並透露已委請共同朋友在幕後洽談和解條件。
不過,雙方最終並未達成和解共識。台北地方法院在審酌雙方合約條款及相關證據後,今日依法做出判決,認定民視依約求償有據,判決周玉蔻敗訴,必須賠償民視150萬元。全案後續仍可提出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周玉蔻先前已因烏龍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滾床單」女主角,一審各被判刑1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於5月19日開庭,法官將周玉蔻手機裡和蔡玉真的對話紀錄列為新證據並截圖,張淑娟則強調「我4年沒穿衣服」,希望法官加油,讓她能把衣服穿回去;目前張淑娟案仍在二審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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