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刑訴法遭綠營批「柯文哲條款」 黃國昌反控:吳乃仁遭拘提都還能跑掉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0日於廣播節目中說明,現任總統賴清德2008年當立委時也提出過刑事訴訟法提案。圖/翻攝自中廣新聞網YT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0日於廣播節目中說明,現任總統賴清德2008年當立委時也提出過刑事訴訟法提案。圖/翻攝自中廣新聞網YT

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預計排審由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內容涵蓋勾串免羈押、羈押期限減半、禁止夜間訊問等條文,此舉引發外界質疑是「縱容犯罪」;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0日)表示,2008年總統賴清德已提過類似的提案,且比民眾黨版更寬鬆,真正縱放詐騙犯的是民進黨政府,連欠了國家1.7億、賴清德還曾經用政治生命替他擔保清白的的吳乃仁,遭拘提竟還抓不到人。

對於法務部指出,本次《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攸關整體公共利益與社會治安,絕不能為了精進人權保障而犧牲打擊犯罪的效能。針對藍白陣營的提案,法務部特別羅列出以下「6大司法危機」,第一是刪除「勾串」羈押要件;法務部指出, 2025年法院准押案件中,詐欺與毒品案合佔近8成(79.8%)。現今犯罪多屬集團性與組織性(如詐騙機房、依托咪酯毒品集團),若刪除勾串事由,等同放任被告脅迫或利誘證人,追查幕後主嫌及犯罪所得的難度將全面飆升。

法務部發布4頁新聞稿批評民眾黨所提之刑事訴訟法修法,圖為第一頁內容。圖/取自法務部官網

法務部發布4頁新聞稿批評民眾黨所提之刑事訴訟法修法,圖為第一頁內容。圖/取自法務部官網

第二是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法務部表示,偵辦詐欺、洗錢或如「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等重大科技、經濟犯罪,常需耗時進行數位鑑識、金流分析及跨境互助。若貿然限縮羈押時間,檢察官將被迫在未能澈底溯源下倉促結案,嚴重侵蝕護國神山關鍵技術與社會安全。

第三是提前計算24小時限時;法務部表示,該提案將搜索現場的管制措施納入拘提、逮捕的24小時時限內。法務部認為,這將嚴重壓縮執法人員在搜索詐欺機房或毒品倉庫時的蒐證與比對時間,無異於過度傾斜保護犯罪者。

第四是偵查中不得限制通訊;法務部說, 若允許嫌疑人在偵查期間自由使用通訊設備,將面臨即時串供、湮滅證據及轉移贓款的極高風險。

第五是禁止檢察官夜間訊問;法務部說,重大犯罪偵辦具高度即時性,禁止夜間訊問恐錯失依訊問結果迅速追緝共犯、防止證據滅失的黃金時間。

第六是調整抗告程序增逃匿風險;法務部表示,規定法院作出不利裁定前須先傳喚被告答辯,恐使被告預知將遭羈押而提前逃匿;另限制檢察官對審判中羈押裁定提出抗告,亦破壞了程序衡平。

修法遭諷「柯文哲條款」 民眾黨反擊:拿當年賴清德版本落實程序正義

由於修法內容大幅放寬羈押與搜索限制,外界紛紛質疑這是為涉及弊案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團隨即發表聲批評,民進黨政府在司法理念上「大轉彎、邏輯錯亂」,2008年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時,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曾公開痛批「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押人取供汙辱陳水扁」,當時民進黨團更提案限縮羈押事由。

民眾黨強調,17年後民眾黨團提出《刑訴法》修正草案,主張「將羈押要件具體化」,其訴求與2008年民進黨團的版本完全一致,目的在於防止國家濫用權力、避免羈押淪為偵查工具,民進黨如今急著狂貼標籤,完全背離了當初的人權初衷。

民眾黨更在聲明中為主席柯文哲叫屈,直指北檢當初大動作搜索柯文哲住處與民眾黨中央,但搜索事由在後來的起訴書與判決書中竟「完全沒有出現」,證實檢方根本是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以搜索為名扣押手機與電腦,再從中找資料編故事、羅織罪名。

民眾黨不滿表示,柯文哲交保至今,僅因法官與檢察官主觀認定有逃亡之虞,至今仍需配戴電子腳鐐,司法改革的價值與程序正義的標準,不該因為當事人的身分或政黨立場而有所不同。

對於這項提案,黃國昌對此也澄清說,現在綠營一直想指控民眾黨縱容詐騙犯,但事實上日前立法院才通過修法,允許針對詐騙犯進行預防性羈押,真正縱放詐騙犯的是民進黨政府,連欠了國家1.7億、賴清德還曾經用政治生命替他擔保清白的的吳乃仁,遭拘提竟抓不到人;這時,在一旁的主持人王淺秋表示,「跟檢察官吃飯果然有用」(指先前吳乃仁遭控與多位檢察官於高級日本料理餐廳用餐)。

黃國昌表示,他希望賴清德出面說明,是他2008年的提案在縱容犯罪還是民眾黨的提案在縱容犯罪,事實上這次的修法不溯及既往,柯文哲該被押的也都被押完了,這次的提案有參考很多民間司改推動者的建議,但當初很多推動司改的人藉由當官得到權力後就不再監督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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