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陳堯俐因仲介9名病患到大陸換肝臟、腎臟並牟利,遭彰化地檢署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起訴;陳男一審被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罰金新台幣500萬元,二審法官維持原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表示,此案為全台首例因非法仲介人體器官買賣遭廢照的醫師。
衛福部日前以違反《人體器官移稙條例》第16條規定,廢除陳男的醫事人員證書執照。石崇良表示,陳男經法院判決確認,確實數次仲介台灣病人到海外接受器官移植,嚴重違反醫學倫理,經醫事司醫審會討論確認,近期已發出處分。
此案為國內第1起因仲介器官而廢照的醫師案,石崇良說,過去也有廢過醫師證書,例如用假檢體冒充病人有癌症來詐領保險費、涉及毒品使用等案例,於仲介到海外器官移植,陳男是首例。
彰化檢方指出,陳男曾在彰化縣某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任職外科醫師,與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藥廠負責人楊姓女子、長年從事兩岸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姓女子,涉於2016至2019年間,有償仲介國人赴山東、湖南做肝腎購買及移植。
此不法集團以器官供體費、術後照護醫療、大陸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相關費用,向每名肝臟移植病患收取新台幣500萬至750萬元,腎臟移植為300萬至350萬元,再透過洪姓男子以地下匯兌方式與大陸醫師共分費用。
陳男還指示在台灣擔任助理的謝姓護理師,以每名患者20萬元報酬,到大陸指導護理、教導病患術後照護事宜。檢方調查,陳男藉由在醫院看診獲悉病患有肝臟或腎臟移植需求,請6名患者與黃男聯繫,黃男收完錢就由楊女聯絡,前往山東青島某醫院做器官移植手術,陳男再到手術室指導。
據悉,共有9人做了非法器官移植手術,其中5人接受肝臟移植,有1人花了上千萬元,結果術後不到2周就去世。另3人則在2年內相繼離世,最後1人也在術後5年過世。
監察委員田秋堇今天說,針對有醫師涉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國移植器官且遭判刑,已申請自動調查,以了解現行境外器官移植管理機制與行政調查落實情形。
田秋堇說,此案引發外界質疑部分醫師涉仲介器官移植、違反醫療倫理,因此她歷經數月函文相關單位持續了解,已正式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