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開放單身、同性伴侶人工生殖!民團:讓嬰兒淪商品

多個民間團體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反對人工生殖法修法。圖/高雄市家長聯盟提供
多個民間團體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反對人工生殖法修法。圖/高雄市家長聯盟提供

《人工生殖法》修法本屆能否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備受矚目。衛福部今天(28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第二場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多個民間團體特地在對面的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民團指出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不是創造生命的方法;若開放單身、同性伴侶人工生殖,則等於製造單親家庭,讓嬰兒淪為商品,根本不是為了兒童的權益著想。

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高雄市家長聯盟表示,近日有問卷調查顯示,不支持單身及同性伴侶以捐精卵方式人工生殖者高達73.5%,顯示多數民眾不支持開放人工生殖修法。此外,由於捐精卵匿名,人工生殖修法將使兒童成長過程父親缺席,一輩子都不知道血緣父親是誰,明顯違反兒權公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相較之下,英、美要求捐精卵實名制逐漸成為趨勢,捐精卵後代有權在成年後獲知生父/母的資訊。

更重要的是,《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開宗明義就說:「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之方法」、「禁止為商業目的而實施人工生殖技術及其相關之行為」、「對於人工生殖子女之地位,以子女最高利益為指導原則」。換言之,單身、同性伴侶並非不孕症患者,不符合《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

聯盟引述哈佛大學調查,高達7成捐精卵後代對於自己受孕出生的方法「感到苦惱、憤怒或悲傷」表示,社會不應該鼓勵人們捐精卵。

聯盟引述人工生殖捐精後代的Rose博士,以其親身經歷沉痛呼籲政府及大眾:「希望社會能尊重『血緣』及『基因』的親屬關係及身份,而不出售來自任何群體的特殊細胞;兒童由生父生母照顧的權利應受法律保護。」聯盟表示,人工生殖修法違反兒權公約對兒童人權的保障,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並傷害下一代健康,呼籲停止人工生殖修法,以避免悲劇在台灣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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