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級半導體外洩案審結!台積電內鬼洩密日商 主嫌10年、東京威力罰1.5億

在押被告陳力銘(中)涉嫌將機密內容洩密給日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於27日遭法警押解到法院聽判。圖/中央社
在押被告陳力銘(中)涉嫌將機密內容洩密給日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於27日遭法警押解到法院聽判。圖/中央社

我國半導體產業爆發重大國安級機密外洩案。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任職後,涉嫌勾結任職於台積電的舊僚,大規模翻拍竊取受《國家安全法》保護之「2奈米核心關鍵技術」等機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審結,依《國安法》等罪重判主謀陳力銘有期徒刑10年;共犯吳秉駿、戈一平分別獲判3年與2年;洩漏14奈米製程之工程師陳韋傑判刑6年,而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以法人身分,在此案也度被起訴2罪,檢方分別求處罰金1.2億元與2500萬元,最終法院判處1.5億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陳力銘於2022年離開台積電後,跳槽至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2023年間,東京威力爭取台積電2奈米蝕刻設備供應商資格失利,陳力銘為求表現,誘使仍在台積電任職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利用遠端登入系統之便,讓陳力銘翻拍2奈米晶片製程及實驗數據等機密影像數百張。

此外,檢調擴大清查發現,另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亦涉案,將14奈米以下製程之關鍵化學品與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洩露給陳力銘。上述技術均屬國安法核定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對我國半導體國際競爭力具備戰略地位。

滅證上司遭判10個月 日商東京威力併科罰金1.5

案發後,陳力銘在東京威力的上司盧怡尹,涉嫌在得知公司受查時,擅自刪除雲端硬碟中儲存的台積電14奈米製程資料。合議庭今日依滅證罪判處盧怡尹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

而在本案中被依《國安法》起訴的法人實體「東京威力公司」,法官認定其未能善盡防範與管理職責,兩次起訴合併判處罰金新台幣1.5億元,緩刑3年。

目前主謀陳力銘與共犯陳韋傑仍遭羈押。獲准交保的吳秉駿(保金300萬元)與戈一平(保金200萬元)雖獲停押,但仍受限制住居、出境及科技設備監控,以防逃匿。

法官強調,2奈米製程技術為國家核心資產,被告等人為謀個人與職涯私利,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及產業優勢,故予以重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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