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涉3度竄改訪視紀錄,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陳女則否認犯行。台北地院今(1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2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可上訴。藝人郁方認為,此加深了民眾的憂鬱症,「不管判幾年,對我們來說都是輕判,對陳女及兒盟來說,都是重判」。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北檢查出,兒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2024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
檢方認為,依兒少權益保障法及社政作業程序,社工如果發現兒年受虐,應於24小時內通報,劉彩萱早在2023年9月就告知剴剴會講髒話、掉牙、自撞,希望把剴剴送給別人托育,陳女卻沒有因此提高月均的訪視頻率。由於陳女的消極、不作為,導致此悲劇。
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過世,陳女當天早上11時成立「剴剴小天使」群組,翌日再找其他社工成立「1224意外處理」群組,涉嫌串證。檢方認為,陳女怠於職責,犯後且飾詞狡辯、隱匿證據,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對她從重求刑。
台北地方法院歷時1年半審理,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及量刑理由。
郁芳到場關心此事,她表示,這個判決真的是「大鯨魚吃了社會的小蝦米」。她之前曾批評此案,認為「如果劉姓保母要下18層地獄,妳就是要下第19層」,她直言:陳女一手把剴剴送到地獄,她一手造成的悲劇,但卻死不認錯」;郁方也曾批評兒福聯盟的系統有問題,只是把小孩子當作收益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