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資深媒體人
固執的領導人座右銘有兩條!第一條,他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他錯了,請看第一條。
馬英九基金會今天舉行的臨時董事會,因出席人數不足,而告流會。不過,「會後」,基金會還特別就「蕭旭岑離職」一案,發出聲明指出:
「蕭旭岑案」有明確事證,也絕非瑣碎小事;會計師也有提出帳目調查報告,當中出現來源不明的所謂「台商捐款」,但並無入帳紀錄,若真有收受就明顯違反財政紀律。
這紙聲明,在政壇商海打過滾的人都不免會有下面的疑問:
帳目裡出現來源不明的所謂台商捐款,但並無入帳紀錄?幕僚部屬,有心為惡,私吞台商捐款,怎會在帳目上登記「台商捐款」字樣呢?
蕭旭岑、王光慈都不是政治智商低落之人,捐款登記有案,無論是捐款者反悔食言,還是蕭王兩人私吞捐款,有心遮掩隱瞞,事發之後,大可「回歸校正」,怎會傻傻留下白紙黑字的紀錄?
根據過往參與基金會工作的經驗,基金會的日常收支帳目、財務報表都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基金會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發現帳目有「瑕疵」,不須先與執行長蕭旭岑「溝通」?不須請當事人補齊補正單據?而是直接上告董事長?或者,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兼有監察、監視基金會同仁的職責?
聲明中最後這段話,也不清不楚。
「若真有收受就明顯違反財政紀律」?是指收受台商捐款,明顯違反財政紀律嗎?還是說,有登記台商捐款,無入帳紀錄,且蕭某王某收受台商捐款就明顯違反財政紀律?
若是後者,前已敘明。蕭王皆非愚蠢之人,豈會幹出這般蠢事?
若是前者,何時起,在台灣登錄的基金會不得接受台商的捐款?台商都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和台灣地區身分證,為何不能捐款給基金會?馬英九基金會戮力於兩岸青年交流,台商捐款,表達支持之意,基金會坦然接受,何罪之有?
作為局外人,也很好奇。
蕭旭岑此番訪陸,多個場合,台商見蕭,紛紛趨前慰問。且不說公道自在人心,綠營當家,豺狼當道,台商捐款馬氏的基金會,是否有不為人知的苦處與難處,必須繞道而行呢?其中奧秘,怕是只能讓頭腦清楚的人來處理了!
蕭旭岑涉足媒體和政界多年,且是專業的古典音樂的樂評人。套句廣告詞,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2013年,馬英九提拔蕭旭岑入府接任總統府副祕書長一職,蕭追隨馬,迄今十有三年,如果,蕭違反財政紀律、貪瀆有據,豈不證明了馬先生從來就缺乏識人之明?而馬蕭共事的這13年,不都該查個清楚?
一事不明白。
基金會授權三位董事成立的蕭旭岑案調查小組,還沒來得及釐清事情的真相,不知董事長為何急著召開臨時董事會?
說巧不巧,舉行臨時董事會的時間,恰巧就落在蕭旭岑參與的「鄭習會」圓滿落幕、北京釋出十項惠台利多、民進黨當局氣急敗壞的當下。基金會的一紙聲明,馬英九的補充說明,不是又讓民進黨撿到了一把衝鋒槍嗎!
細細數來,這已經不是馬先生第一次把槍彈交到競爭對手的手上了!
馬前總統,您累了嗎?或者,正如圈內人所知,絕頂聰明的您,只因年事已高,智慧與記憶力都在流失了呢?!
政壇險惡,商海混濁,很多時候,違反財政紀律的背後,其實是個人恩怨呢!年高位高,越是寂寞,有些鬼魅伎倆,未必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