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於今(13日)宣布,經中評會開會後,認定陸配立委李貞秀提出以金錢作為辭不分區立委的要求,嚴重侵犯民眾黨認為的政治誠信原則,因此決議即日起開除她的黨籍;對此,李貞秀表示,自己接受中評會除名處分,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外,也不會拿民眾黨一分錢,她可以退出政治位置,但不能放棄人格清白;此外,李貞秀還透露,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本月(4月)7日就已要求她在總質詢結束後請辭。
李貞秀表示,她不忍傷害台灣民眾黨,更不願因此事件波及所有在台努力生活的陸配族群;同時,也不願傷害一路提攜、給予機會的柯文哲前主席。基於顧全大局,她接受中央評議委員會之除名處分,且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
「然而我仍必須還原事實真相,嚴正駁斥不實指控」,李貞秀說,4月7日,在距離立法院總質詢不到一小時之際,包括黃國昌、周榆修、陳智菡、陳清龍四人集體要求她於該場總質詢結束後,公開宣布辭去立法委員職務。
李貞秀表示,此一情境並非正常黨內溝通機制,事前亦未經完整討論,而是在高度政治壓力下的單方要求,與今日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之說法,完全背離事實。
李貞秀強調,她在所有內部溝通管道,包含正式會議與相關訊息紀錄中,都一再清楚表達「本人不會拿台灣民眾黨一分錢,更不會拿柯文哲一分錢,也不需要任何職位安排」。
「此一立場前後一致,且可受在場人員與相關紀錄檢驗」,李貞秀說,遺憾的是中評會之公開文件,並未完整呈現她上述關鍵說明,致使社會大眾對事實產生誤解,她身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陸配出身之立法委員,始終心存感念。
李貞秀表示,她自進入立法院以來即已向黨內高層明確表達「她堅持僅完成一個會期後即卸任,是為避免政治紛擾影響深愛的台灣民眾黨」,她堅持必須完整做滿一個會期,是為向社會證明陸配立委具備充分問政能力與正當性
李貞秀最後說,對她而言,這不只是個人政治選擇,更是一份對制度與族群的責任。她選擇在此刻承擔所有政治後果,是為了讓紛擾止息。她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她可以退出政治位置,但不能放棄人格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