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判決書上線引轟動 法官批柯:未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批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未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批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未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昨(10日)正式公開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的一審判決書全文。這份多達713頁、總計約27萬字的判決書,詳列了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侵占公益款項及背信等四大罪狀,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法官於裁判書中指出,柯文哲從遭查獲以來始終否認全部犯行,未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有限的司法資源,所以不足為犯後態度的有利考量。

此份判決書上現後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判決書揭露,檢廉在搜索柯文哲辦公處所時,查獲一張遭撕碎的便條紙,經還原發現柯親筆書寫「晶華→orange出國」等文字。法官指出,由於許芷瑜(綽號Orange)於2024年8月27日返國後,隨即在同月29日火速訂購機票前往日本,此時間點與柯文哲的筆記高度吻合,認定柯確實有指示共犯或證人離境以規避調查之舉。

法官在判決中嚴厲斥責柯文哲,身為兩屆台北市長,卻為求財團支持收受210萬元賄賂,並主導讓京華城在無法律依據下取得20%容積獎勵,圖利逾百億元。此外,柯文哲還被認定挪用公款,因此違背職務收賄罪被判處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罪共兩罪,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挪用眾望基金會800萬、掏空政治獻金逾6600萬);背信罪的部分判處2年6個月。 法官強調,柯文哲自查獲以來始終否認犯行,未能正視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因此其犯後態度不予有利考量。

針對判決結果及「干擾司法」之指控,民眾黨發言人張彤則嚴正駁斥;張彤批評,真正干擾司法的是早已背離中立原則的院檢體系,民眾黨對於台北地院「判決不用看證據力,因為想像力就是超能力」,表達強烈不滿。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則對判決書的證據力提出質疑。他指出,北院先前在新聞稿中曾強調「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是認定210萬元具有對價關係的關鍵心理證據, 然而,他在閱讀公開的判決書全文後發現,新聞稿中關於「面露微笑」及「反應正面意義」等描述竟然消失了,僅保留「沈慶京由朱亞虎陪同離開」一詞;吳景欽暗酸,若僅靠「微笑」就能認定對價合意,確實讓人「見識到司法者的聰明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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