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人事案藍白擬不推薦 綠營內部現雜音:憂重蹈中選會案覆轍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依照規定,總統最遲應於每屆監察委員任滿前 3個月提名新任委員。圖/記者簡立欣攝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依照規定,總統最遲應於每屆監察委員任滿前 3個月提名新任委員。圖/記者簡立欣攝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依照規定,總統最遲應於每屆監察委員任滿前 3個月提名新任委員。不過由於藍白兩黨相繼表態不推薦人選,據了解,綠營原先對監委人事案仍希望「向在野遞出橄欖枝」,但由於藍白不埋單,綠營內部也有雜音表示,上回中選會人事案「平白吃了在野大虧」,高層不應再空想合作卻沒得到在野承諾。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根據規定,總統最遲應於每屆監察委員任滿前3個月提名新任委員,以確保立法院有充足時間對被提名人實質檢視與行使同意權,以利監察院順利換屆運作。

總統府先前已發函給藍白兩政黨,表達監委審薦小組願納入在野推薦人選,不過民眾黨第一時間就明確表達「廢除監院立場不變」、拒絕推薦,國民黨也決定不推薦。若僅有綠營主導推出的監委名單,由於監察委員的提名審查需經立法院全體立委1/2以上同意,以現行立法院席次計算,每位被提名人至少需要獲得57張同意票才能通過任命,等於就是過不了關。

綠營評估,監委人事案立院闖關難度極高,恐重演扁政府末期監察院停擺狀況。陳水扁政府第二任期,由於當時的執政黨提名的監察委員人事案遭到立法院在野黨杯葛,導致人事同意權無法通過,監察院自2005年起空轉3年半。

據了解,綠營內部針對監委提名傳出雜音,有非賴系綠委表示,執政高層在人事案想和在野談合作,這是少數執政下的權宜之計,但已有上回中選會人事案前車之鑑,行政院提出藍綠白各自推薦人選,結果卻只有藍白推薦人選過關,綠營人選還是被封殺,到底是在野黨言而無信,還是執政高層根本沒取得在野承諾?綠委表示,黨內高層事後對此毫無交代;如今監委人事案若又要和在野合作,黨籍立委怎麼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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